第24部分(第3/5 頁)
愛德華簡直高興死了:他打死了一隻狍子!
那些幫助驅趕野獸的人,拿到了預先講好要給他們的優厚報酬,帶著已經獵獲的野獸被打發到府裡去了。
有人吹起了號角,想知道米歇爾在哪兒;米歇爾作了回答。
十分鐘不到,三個獵人和園丁、狗群、馬匹會合了。
米歇爾知道有一隻公野豬在什麼地方;他叫他的大兒子引它改變了方向:它在離獵人們一百步遠的一個圍獵區裡面。
雅克——米歇爾的大兒子——驅使那群狗的首領巴爾皮雄和拉伏特在圍獵區裡追逼那頭野豬;五分鐘以後,野豬被逼進了它的老窩裡。
本來可以馬上殺死它,或者至少可以向它射擊,可是這樣的話打獵就結束得太早了;於是把整個狗群都放了出去,追逐野豬,野豬看到這一大群小傢伙向它衝來,便一路小跑逃走了。
野豬穿過大路;羅朗吹起發現獵物的號角,因為野豬想朝賽榮修道院那個方向逃,三個騎士便沿著一條橫穿樹林的小徑向前奔去。
野豬一直抵抗到傍晚五點鐘,又回到原來的路上,因為它不敢離開這個枝葉繁茂的樹林。
最後,到五點鐘光景,從劇烈而眾多的狗吠聲判斷,野豬和狗群遭遇上了。
那是在離附屬修道院那個小樓一百來步的地方,在樹林中地形最險惡的去處,在這兒不可能騎馬去找野豬,大家下馬步行。
獵人們隨著狗吠聲走去,樹林裡道路難走,他們不可能直線行進,狗吠聲可以使他們不偏離方向。
不時傳來哀號聲,說明有哪一隻進攻的狗過於大膽,向前衝得太靠近野豬,併為它的冒險付出了代價。
在離這場狩獵悲劇的舞臺二十步遠的地方,獵人們開始看到組成這次演出的角色。
公野豬的後身緊靠一塊岩石,這樣可以避免身後受到攻擊;它用力撐住兩隻前爪,頭上一對血紅的眼睛,嘴裡兩隻巨大的撩牙對著那群狗。
群狗在它前面,周圍,貼著它來回逡巡,就像一張起伏不定的地毯。
五六隻傷勢程度不同的狗在戰場上留下斑斑血跡,可是對野豬的攻勢絲毫無減,它們進攻時的激烈程度,完全可以給最勇敢的人作榜樣。
獵人們全都來到了這一場混戰的前面,他們所處的位置根據他們的年齡‘性格和國籍而各有不同。
愛德華是最冒失的,同時又是身材最小的,因此有些障礙對他不起作用,他首先到達了目的地。
羅朗根本不把危險放在心上,不管碰到什麼危險,他都是迎向前去,而決不會逃跑的,因此他跟在愛德華後面來到了。最後是約翰爵士,他走得比較慢,步履比較莊重,考慮比較周到,他是第三個抵達的。
野豬看到了獵人,它似乎對那些狗完全丟置腦後了。
它血紅的直愣愣的眼睛盯著獵人們看,唯一的動作是牙床骨的動作,它惡狠狠地磨擦它的上下顆,發出可怕的格格聲。
羅朗對眼前這副景象看了一會兒,心裡有一股強烈的慾望想撲上前去,手拿獵刀在狗群中割斷野豬的喉嚨,就像一個屠夫宰一頭小牛,一個肉鋪老闆殺一頭普通的豬一樣。
他那躍躍欲試的神氣非常明顯,因此約翰爵士一把拉住了他的胳膊,這時候小愛德華說道:
“啊!我的哥哥,讓我來射野豬吧!”
羅朗剋制了自己。
“那麼,好吧,”他說,一面把他的獵槍擱在一棵樹上,手裡只拿著他那把從刀鞘裡拔出來的獵刀,“開槍打它,要當心一些!”
“啊,放心好啦,”孩子說,他牙齒咬得緊緊的,臉色蒼白,但是很堅定,一面舉起他的小馬槍的槍管對著野豬。
“如果您打偏了,或者只是打傷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