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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第1/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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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蘭':有見識,怕我麼?

'水藍':安全區怕你個毛!

看不出這小子丫的說話挺囂張的。

'半蘭':是男人不是?是男人就出來跟老子單條,難道你就龜縮在安全區不敢出來的出息麼?

'水藍':我合個好點的暗黑翅膀跟你玩。

'半蘭':合毛,我是法師,你好歹也算是個劍士,出去用半月斬割我幾刀試試,如果我輸了,我把一身黑炎都脫給你,我贏了啥都不要你,只要你脫離“不落皇旗”以後加入我的戰盟跟我做土匪殺人去。

'水藍':不。

'半蘭':為什麼?

'水藍':我怕被通緝。

'半蘭':說穿了你還是怕輸,不跟我打,你怎麼知道打我不過?興許還能扒走我一身會員裝咧。

我用食指和中指撥弄著下巴,不懷好意的盯著螢幕笑著。

'水藍':好,我答應你,不過你得答應我一個要求。

'半蘭':講。

'水藍':你跟我打的時候不能穿衣服。

“呸”我險險一口唾沫吐電腦螢幕上,從來都只聽說強者向弱者提不平等條約,現在輪到我身上怎麼就反了?

'半蘭':你讓我脫光了跟穿裝備的你打?武器要不要也拿下來用拳頭揍你?

'水藍':那也不是,我也脫光跟你打,這樣就公平了,我就是輸了也一定服你。

我想了想,覺得如果這麼打,那我的優勢就更明顯了,因為我是天生血少的法師即使有了好的裝備也還是可以利用瞬間移動來躲避戰士襲風刺的攻擊的,而不可能正面去跟一個戰士肉搏的,而他魔劍士說穿了也不過就是個法師跟劍士雜交以後的混合品種(雜種),肉搏打不過戰士,魔法又不如法師,而看他手裡拿的那把奔雷劍,我就知道他肯定是以肉搏為主,魔法為輔的魔劍,脫了裝備,防禦力減低,我可以無所謂可是對他卻是最為不利的。從而我也清楚的認識到,對手是隻很菜的鳥。

'半蘭':行,失落一門口見吧。

失落之塔一層。

在魔劍士水藍向魔導師半蘭揮出第一下半月斬時,半蘭已經神奇的出現在了水藍的背後,半蘭一個冰咆哮減緩了水藍的移動速度,然後又是一個毒炎,水藍從頭到腳全身都綠了,正當水藍以緩慢的速度回身又砍出一記半月斬時,半蘭又奇蹟般從他眼前消失了,然後又是一連串的毒炎,水藍抗不住了,頭一歪倒在了半蘭面前,死了。

“不服。”水藍出來抗議著,“再來過。”

“那你索性都穿上了再跟我玩吧。”我毫不託大的站在他面前,反正我手上的兩把復活杖也是武器中的極品,一長串屬性想把它記住都很困難,唉,會員的東西就是牛B,“你太弱了……不過這次輸了可不許再賴皮了。”

'水藍':好。

又是一連串的戰鬥,戰況還是跟剛才一樣,水藍連一片衣角都沾不到我,又死了。

於是,他很頹唐的跟著我去了冰風谷戰盟使者處,我退出了以前加入的那個叫作“皇朝”的垃圾戰盟,自建了名叫“嗜血荼蘼”的戰盟,水藍也退出了他的戰盟“不落皇旗”,加入了“嗜血荼蘼”。

從此,這個區就多了個被通緝的物件,而且,水藍比我還不講原則、無惡不作,我至少還不殺精靈MM,他簡直就是見人就殺,有幾次還殺我們自己戰盟新加入的小弟,殺完以後才發現殺錯了,在戰盟聊天室裡簡單的說聲抱歉,就又繼續殺人去了。

都是眷戀才讓愛情危險。而愛如雲煙過,不留痕。那麼固執地存在過的東西,說沒就沒了。

對於愛情,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認識。

靜很久以前曾說過:“愛情,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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