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一次送她回家(第2/3 頁)
我回答道:“好的,你等等,我馬上到。”
我搭乘了一輛摩托車,從中心客運站出發。到達聖湖路的一家大高雄附近後,我便坐在他們學校門口的一塊圓石頭上。曾經有一段時間,據說坐這種圓石頭可以緩解痛經,許多女生都躍躍欲試呢,哈哈。我給雅蘭發了資訊:“朕到了,快來接駕。”
那時,有兩個保安在旁邊一直盯著我看,似乎在猜測我的來意。大約十分鐘後,一個腳上穿著黑色人字拖鞋,身著黑色緊身運動服的長髮美女出現在我的視線中。是她嗎?她變了,變得如此成熟,宛如一顆熟透的柿子,甜美可人,讓人忍不住想要咬上一口。
突然,我的電話響起。我剛接起電話,還沒來得及說話,只見她從我身後繞過來,輕輕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然後大跨一步,在我面前吐出一個字:“喂......!”如此突兀的行為,我差點就爆出一句“傻逼”,但我隨即換了個說法。這幾年不見,你愈發漂亮了,以前頭髮沒這麼長,現在卻如小龍女一般,秀髮飄逸,只可遠觀,而不可褻玩。你將近一米七的個頭,比初中時高了幾公分,而我也只比你高半個頭而已。若是你穿上高跟鞋,咱倆就一般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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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冒昧地問了一句:“美女,我們是去開房呢,還是去開房呢?”你卻回答道:“帥哥,我們回家吧,出來一天了。”其實我本想去吃點東西,但你堅持要回家吃。於是,我只能送你回家了。我們從聖湖路走到了初中校門口,然後繼續前行。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我們邊走邊聊,兩個有點害羞的人都低著頭,不敢看對方,彷彿是在約會,又好像不是。只是簡單地送你回家而已。就這樣,我們走過了一兩條街。路上有好幾個美女,我竟然一個都沒看。你指著其中一個說是誰誰誰,我也不理會,不認識,管他呢。
我們都穿著人字拖,穿著黑色上衣,好巧啊。我們聊了今天去了哪裡,玩了什麼。你說改天要介紹同學和閨蜜給我認識,我說好的,我不怕,我很勇敢。就這樣走著走著,我不小心碰到了你的手,我很緊張,你也很害羞。畢竟,我們都是戀愛中的新手,沒有經驗。沒談戀愛之前,還自以為是情聖,真正接觸時卻無從下手。這讓我想起了陳奕迅的一首歌《十年》裡的故事。兩個男女朋友多年後重逢,女的坐上計程車,而男的在開計程車。他們一路上沒有說半句話,女的一直在跟朋友打電話,講述著這十年的辛酸和淚水。不知道過了多久。十年來經歷的事,都講得差不多完了。目的地也到了。她下車了。男人沒有跟他說話,強忍的淚水,湧現不出。女孩說,我把這十年的經歷都告訴你了。而你就不想跟我說一句你好嗎。男孩默默不語。你好,美麗的女士,請付一下錢吧。我手忙腳亂地收了錢,連方向盤都握不穩,便如落荒而逃的兔子一般,倉促地離開了。其實,他有太多的話想說,卻又不敢說出口。終於,上天眷顧,讓他再一次遇見了她。這一次,他已心滿意足,覺得無需再用言語表達。既然無法擁有她的懷抱,那就在離開的時候,一邊享受這片刻的美好,一邊讓淚水肆意流淌。
我就這樣硬著頭皮拉著你的手,走到了她家附近。我鼓起勇氣說:“做我女朋友吧,我們也見過面了。”她只是輕聲說道:“我考慮考慮吧。”我不想錯過這次機會,因為我已經感受到戀愛的氣息撲面而來。我告訴她:“你可要好好想想,過了這個村可就沒這個店了哦。”那時的我,也是帥氣逼人,魅力四射,有不少女孩追求。但我對她們毫無興趣,只鍾情於遊戲。然而,現在的情況不同了,你的美如驚鴻一瞥,讓我心動不已。這下事情可嚴重了,我一定要追到你,讓你成為我的女人。我信心滿滿,這一次,我一定能成功。在初中時,我就總是偷偷地注視著你,而現在,我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地盯著你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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