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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善人了?
所以在安逸心底。路見不平也好,仗義疏財也罷,一切的一切不過是換自己一個心安。
這個人有危險,我看不過去,如果不救我就會良心不安。那我救了就是救了,救完之後我良心上已經獲得了安定,那麼這件事、這件交易,就已經做完了。我給了別人幫助,這個舉動又給了我心安,那我已經獲得了應有的回報。既然有了回報。如果還奢求別人對自己感恩戴德,這就是典型的“慾求不滿”了!
可惜,這世上能夠有如此明悟的卻很少很少。每一個人幫助了別人之後,即使口上說不求回報,如果對方做了什麼不規格的事。或者客氣的不到位,那這個人心裡也會感覺委屈。
首先來說,這個“把自己擺在一個恩人的位置上”的心態,就有所不對。因為別人受惠,而你自己所受的惠更大。
相比於一個健康的好心情來說,物質實在算不了什麼。完全是肉與湯的區別。自己吃肉,別人喝湯,就好像隨手扔給別人家狗一塊骨頭。難道那狗以後就不許咬你了?咬你一口就是白眼狼?
請記住,你不是它的主人!
就好像一個小偷給了主人家狗一塊肉,如果狗不咬小偷。主人家餵了它這麼多年,那就是不忠。如果咬了,小偷反而要怪狗不知道回報?
相比於從小到大的養育之恩,小偷那一塊骨頭算個什麼!
很簡單的道理,可帶到人的身上卻無人能夠看清。
在世人的眼裡,滴水之恩要湧泉相報就好像理所當然一樣。如果不報就是白眼狼。不仁不義之徒。
但他家不要了的泔水救活了一個乞丐那他媽也叫施恩?乞丐以後發達了就他媽要把趵突泉包下來送給他?
笑話!乞丐報答只能說明他有感恩之心,但不報答那也不能說他是忘恩負義。畢竟這所謂的“恩惠”。對你來說是那麼不值一提。
你所付出的和你得到的成正比,那是一場交易。但你用對自己來說不值一提對對方卻十分重要的東西來換取什麼。那你就是一個奸商!
既然幫助他人自己已經得到了快樂,那就不應該在以“恩人”自居,因為你的出發點只是讓自己快樂、安心而已,幫助了他人只是順帶,如果再自居“恩人”,那就與偽君子沒有什麼區別了。
真正善良的人,不會奢求什麼回報,即便別人以怨報德,也不會產生什麼怨懟心思,比如說——郭靖!
郭靖一生“俠之大者,為國為民”,但卻從不以一個救世主的身份自居,即便是襄陽城的百姓,他也只以平等相交,從不認為自己死守襄陽城救了他們自己就會比他們高上一頭。但這又與安逸有所不同。
只因郭靖是儒家的化身,所有行為皆在“仁”、“義”二字,別人對他以怨報德他不產生怨懟心思,只因他心中“仁、義”達到了極致,從而產生一種“我幫助人是應該的,人家以怨報德只是一時犯錯,以後肯定會改”的心思。說起來也就是認為人性本善。
而安逸卻完全是“我並沒有幫助任何人,我的所作所為都只是為了自己”的心思,別人無論是報德還是報怨,那都不能稱之為“報”,因為他認為自己沒有幫助別人,別人對他好壞,又怎麼能稱為“報”呢?
這兩種心思,高下立判,而安逸與陳曄的看法,自然也是高下立判。
一個始終不脫自己是“施恩者”的高尚之感,一個從來不認為自己對別人有所作為的“無為”之心,孰高孰低一目瞭然。
其實,如果一個人有一顆小氣的玻璃心,還不如不做“善事”的好。
為“善”者只為心安,若為“善”之後,反而心中難安,豈不是傷人傷己,自討苦吃?
安逸不是玻璃心,但他確實也不大方,所以他從沒有把自己擺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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