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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部分(第2/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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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我的骷髏劍士無須訓練,就擁有與它自身運動能力相匹配的武藝,平均水平甚至在人族劍士之上。近身格鬥時由於不畏懼死亡,能搶佔進攻的先機。論武器質量,大家的武器都是產自同一個國家的,所以差別不大。唯一差別在於骷髏劍士的防具比人族劍士差了一個檔次,那是決定勝負的。

之所以有這個差距是因為我認為降低單兵生產成本,轉而增加數量更有利。骷髏並不需要厚重的盔甲,因為它們沒有要害。如果有的話,一個堅硬的頭盔是不錯的選擇。但我的願望是……最好連這個頭盔也省了。

戰爭所到之處,沒有盔甲的平民屍骨隨地就能撿到,攻城掠地後隨即就可編組部隊。讓死人復生,變成骷髏戰士,再用他們的皮肉製作成能抵禦部分魔法效果的皮甲,然後隨便分它們一把劍就成為骷髏劍士了。這些劍,戰時一車就能放一大捆,不夠的話,還能從雙方的屍堆中補充一些。支撐源的話,只要隨便找到幾個活人就可以建造,想使用這麼靈活的作戰方式戰鬥,那麼特製契文的時候就應考慮周到。規定所有骷髏劍士都不穿盔甲的話,那麼它們復生後的劍術適用性將更大。畢竟,我不需要考慮穿著各種盔甲會對骨架運動產生什麼不良影響。

“王子……是你。”卡索徒嚥下一口氣悲痛地說道:“不,你已經不是我所認識的王子了。你……不是人。那些骷髏都聽你的,到底是何時開始,使你變了,變得這麼陌生?這般可怕?”

“你說得太對了。你所認識的那位王子已經被我殺掉了。我不過是披著這層人皮,扮演著一個不相稱的角色而已。我現在就告訴你,其實我一點都不喜歡這樣。我不喜歡……埋藏著自己。不過很快,人們都會知道我。是的,我會撕開這張本不屬於我的臉蛋,露出我的真面目,你不過比他們早知道一點罷了。”我面無表情地說。

“你說……你把王子殺掉了?那……你……你到底是誰?”卡索徒驚訝地問道。

“你還記得羅素安科多那所魔法學院裡的亡靈巫師吧。或許你不知情,誰騙誰這些並不重要,只是……身為弱勢群體中的一員,真的很不快樂就是了。為什麼得勢的不是我們呢?你們是那樣的虛弱。如果我們得勢了,或許你們就得偽裝成亡靈巫師過活了吧?不過你大概沒機會了。”我說。

“你……你就是它?你這隻畜生,拋棄人類的尊嚴,你這隻下賤的狗,不!下賤的豬……”卡索徒也只能說到這裡了,原本我想聽到更多的,可是我不喜歡‘豬’這種稱呼。因為儘管我不一定很聰明,但至少我期望我的選擇是對的,‘豬’的負面意義實在太重了,我不喜歡承擔,所以沒有聽他把話說完,就反手一劍刺穿了他的嘴巴。

“我的骷髏劍士們,去把那些殘餘力量瓦解掉吧。”我說著,自顧自走進密林之中。那兩股人類的氣息,實在太熟悉了,那兩個傢伙就在這附近,他們是不是聽到我剛才的話了呢?

我實在太高興了,我的寵物蕾依莎……捉住她,然後用鎖鏈捆綁起來,跟小白兔們擺放在一起。

第一百一十一節

傳說中,有那麼一個傢伙,他的名字叫‘老天’,他曾經說過‘很多事情都是事與願違的’。我一心想摸進樹叢中尋找蕾依莎美麗的身影,可是卻什麼也找不到。當我想要放棄的時候,我的骷髏劍士們卻為我逮住了科茵。

待科茵被兩名骷髏劍士押送到我跟前時,我才發問道:“你的同伴呢?”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這裡只有我一個!”科茵。

“算了,找到你也算一項意外收穫。剛殺掉一員,現在馬上就可以補充一員了。科茵,知道嗎?我最近開始喜歡魔法師了。他們也許沒有我想象中那麼討厭,前提是他們必須為我服務。我知道蕾依莎跟你在一起,我已經聞到她的氣味了,她就在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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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書中大反派回不去之後愛你成殤來生緣我騙室友說他小壞壞我騙室友說他上了我 作者:小香驢登基前七天九英雄冒險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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