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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皇后紀》李注云:“導官主導擇米以供祭祀。謂導擇米粟,簸揚低仰之,所以去粗糲,求精粺也。”米才粺裨,形聲相近而誤。低仰:揚米時一上一下搖動簸箕。粺(bài敗):精米。
(4)砥石:磨刀石。劘(mó摩):磨。厲:同“礪”。磨。
(5)銛(xiān先):鋒利。
(6)歿(mò末):死。
(7)說:解釋。王充在這裡以孔子、董仲舒自居。
【譯文】
漢代設立博士這種官,老師學生互相責難,想要窮盡“道”的深奧,弄清是非的道理。不進行橫加責難,就得不到正確的看法。不進行一再的追問,就聽不到絕妙的回答。搖動簸箕選擇穀米,是想得到精米;用磨刀石磨刀,是想使刀刃鋒利。以上議論是為了推究《春秋》的原義,尋求關於雩祭的道理,證實孔子的想法,查考董仲舒的心思。孔子已經死了,董仲舒已經死了,世間上的論述者,又應當去問誰呢?唯有像孔子這樣的人,董仲舒這樣的人,才能去解釋它了。
順鼓篇第四六
【題解】
順,是訓詁解釋之義。本篇是為解釋《春秋》魯“大水,鼓,用牲於社”而作的。本篇主要論述水災是怎樣產生的?應該用什麼方法去消除它?
以董仲舒為代表的漢儒把《春秋》中關於“大水,鼓,用牲於社”的記載解釋為遇到水災要擊鼓攻擊土地神來加以消除。他們認為,水災是“陰盛陽微”的產物,是由於代表“陰”的卑賤的“地”,凌犯了代表“陽”的至尊的“天”造成的,按照“卑不犯尊”的倫理道德,只有對“地”實行懲戒,採用擊鼓攻擊土地神的辦法才能消除水災。王充批判了這種觀點,並指出“見有鼓文,則言攻矣”的解釋是望文生義。他認為只有他的解釋才是合理的,所以題名“順鼓”。王充指出,“雲積為雨,雨流為水”,雨、晴、水、旱是陰陽之氣自然執行變化造成的。“暘極反陰,陰極反暘”,就如冬夏晝夜一樣,是自然本身的變化。因此,用祭祀的辦法以去解除水患,就像祈求冬變為夏,夜變為晝一樣荒唐。天災如人病,“禱請求福,終不能愈;變操易行,終不能救”。正確的態度是加以治理,就像堯對待洪水那樣,既不祈求鬼神,也不改變政治,而是派禹去治理它。但王充也認為,擊鼓祭祀對解除水患不會有效,可是作為一種向土地神告急的訊號,作為君主有“惻怛擾民之心”的一種表示,也還是應該的。
【原文】
46·1《春秋》之義,“大水,鼓,用牲於社(1)。”說者曰:“鼓者,攻之也。”或曰:“脅之(2)。”脅則攻矣。陽盛(3),攻社以救之(4)。或難曰(5):攻社,謂得勝負之義,未可得順義之節也(6)。人君父事天,母事地。母之黨類為害(7),可攻母以救之乎?以政令失道,陰陽繆■者(8),人君也。不自攻以復之(9),反逆節以犯尊(10),天地安肯濟?使湛水害傷天,不以地害天,攻之可也。今湛水所傷,物也。萬物於地,卑也。害犯至尊之體,於道違逆。論《春秋》者,曾不知難。
【註釋】
(1)語意參見《明雩篇》註釋。引文參見《春秋·莊公二十五年》。
(2)脅:威脅。
(3)陽:當作“陰”,審上下文意,當改。
(4)攻社以救之:以董仲舒為代表的漢儒認為,水屬陰,火屬陽,水災是陰勝過陽造成的,而天屬陽,地屬陰,天尊地卑,所以要用攻擊土地神的辦法來消除水災。董仲舒《春秋繁露·精華篇》:“大水者,陰滅陽也。陰滅陽者,卑勝尊也。日食亦然,皆下犯上,以賤傷貴者,逆節也。故鳴鼓而攻之,朱絲而脅之,為其不義也。”劉向《說苑·辨物篇》:“陽者,陰之長也。。。故陽貴而陰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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