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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43·5且天本而人末也(1),登樹怪其枝(2),不能動其株。如伐株,萬莖枯矣。人事猶樹枝,能溫猶根株也(3)。生於天(4),含天之氣,以天為主,猶耳目手足繫於心矣。心有所為,耳目視聽,手足動作,謂天應人,是謂心為耳目手足使乎?旌旗垂旒(5),旒綴於杆(6),杆東則旒隨而西。苟謂寒溫隨刑罰而至(7),是以天氣為綴旒也。鉤星在房、心之間(8),地且動之佔也。齊太卜知之(9),謂景公(10):“臣能動地。”景公信之。夫謂人君能致寒溫,猶齊景公信太卜之能動地。夫人不能動地,而亦不能動天。
【註釋】
(1)本:草本的根。此指主要的、根本的。末:草木的梢,此指次要的。
(2)怪:當作“搖”。參見43·3注(9)。
(3)能溫:當作“寒溫”,尋上文自明。
(4)“生”上疑脫“人”字。此以耳目繫心,喻人之繫於天。脫去人字,不可解。《自然篇》雲:“人生於天地。”《訂鬼篇》雲:“天能生人之體。”並其證。
(5)旌:參見8·6注(5)。旒(liú流):旗下懸垂的穗帶。
(6)綴(huì墜):連線,懸掛。
(7)刑罰:疑當作“刑賞”,傳寫之誤。寒對刑而言,溫對賞而言。
(8)鉤星:星名。參見17·8注(8)。房:房宿。參見17·8注(8)。心:心宿。參見17·1注(2)。古人認為鉤星執行到房宿、心宿之間,預兆將要發生地震。
(9)齊:春秋時的齊國,在今山東北部。太卜:主管占卜的官。齊太卜知之:據說齊景公時,鉤星執行到房宿、心宿之間,齊太卜知道這是將要發生地震的預兆,卻向景公吹噓自己能使地動。後被晏嬰識破。參見本書《變虛篇》。
(10)景公:齊景公。參見17·2注(1)。
【譯文】
況且天是根本而人是末節。爬樹搖樹枝,不能動搖樹幹。如果斫伐樹幹,所有的樹枝都會枯死。人事好比樹枝,寒溫之氣好比樹根樹幹。人為天所生,就含有天的氣,以天為根本,好比耳目手足受心的支配。心裡想幹什麼,耳目就聽什麼看什麼,手足就會隨著動作起來。如果說天會應和人,這就是說心是受耳目手足所支配的嗎?旌旗懸掛穗帶,穗帶連線在旗杆上,旗杆往東穗帶就朝西飄。如果說寒溫之氣是隨君主的刑賞而來的,這是把天上的氣當作系在旗杆上的帶了。鉤星執行到房宿、心宿之間,是地將要震動的徵兆。齊太卜看見了這種天象,對齊景公說:“我能使大地震動。”齊景公相信了他。如果說君主能引來寒溫之氣,就好比齊景公相信太卜能使大地震動一樣。人不能使大地震動,也就不能使天感動。
【原文】
43·6夫寒溫,天氣也。天至高大,人至卑小。篙不能鳴鐘(1),而螢大不爨鼎者(2),何也?鍾長而篙短,鼎大而螢小也。以七尺之細形(3),感皇天之大氣,其無分銖之驗(4),必也。佔大將且入國邑(5),氣寒,則將且怒;溫,則將喜(6)。夫喜怒起事而發(7),未入界(8),未見吏民,是非未察,喜怒未發,而寒溫之氣已豫至矣(9)。怒喜致寒溫,怒喜之後,氣乃當至。是竟寒溫之氣使人君怒喜也(10)。
【註釋】
(1)篙:據原本校語作“篙”。下文“篙”字同此。筳(tíng庭):小竹枝。(2)爨(cuàn篡):燒火煮飯。鼎:古代煮食物用的三足兩耳器皿。
(3)細形:細小的身軀。
(4)分銖:參見35·7注(4)。
(5)大:據下文“將且怒”,“則將喜”,“大”字應刪去。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