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屠龍少年終會成為惡龍(第2/2 頁)
而不是惡魔逃過,存活在這世間。
見落合館長不在說話,目暮警部揮手,讓人將落合館長戴上手銬,然後押回警視廳。
除此之外,因為剛剛落合館長爆出來的員工窪田私底下偷偷販賣美術館的美術品,也被目暮警部帶回了警視廳。
經濟犯罪雖然不歸三系管,可也不可能明知道對方犯罪了,而且就在眼前,卻不抓捕對方,回警視廳後移交給相關負責的部門就是了。
這個時候,一直在美術館裡,兢兢業業搜查的兩個警員抬著被一張類似毯子之類的包裹起來的染血的盔甲走了過來“警部,我們在窪田先生的櫃子裡面找到了盔甲。”
“辛苦你們了。”雖說按照已經被破獲,盔甲現在找到了也沒什麼用了,但目暮警部還是對兩人鼓勵了一番。
然後讓他們抬到警車裡,作為證物運回警視廳。
案子的確是破了,但可不是就這麼完事了,後面還有送檢、法院開庭審理定罪判罰等事。
在法院最終定下罪之前,不乏有一些犯人耍花招,也就是當場認罪之後,在後面審判的過程中反悔,而且反悔不說還要倒咬辦案警員一口,說之前認罪是對方強迫自己認的。
嗯,要知道在霓虹的法律裡,可是有一條:強迫他人罪。
這個罪的範圍很廣,只要你不情願的事,都可以套這個罪。
要事實真是如此,那辦案的警員反而要被判有罪進小黑屋。
而這種事情,在這個年代還不少見。
當然理由也不止這一個,還有一些比如犯人被拘留了起來,在警員審問對方的時候,提出要跟香菸就招供,或者是其他東西。
警員出於早點破案的想法,將東西給了對方,對方當時很爽快的承認了。可之後,在送檢和法院審理的時候,對方既能反咬警員一口,說警員為了業績因此賄賂他,讓他說假話承認某事是他做的,實際上他什麼都沒有做。
所以物證和人證口供這些,警視廳都會好生收撿好,一個不漏,以防萬一。
將犯人和證物都安排人送回警視廳後,目暮警部拍了拍青木松的肩膀“青木君這次幹得不錯,辛苦了。”
“警部,這可是我的職責所在。”青木松笑著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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