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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來也很不少;但在我心裡,都不留什麼痕跡,倘要我尋出這些事的影響來說,便只是增長了我的壞脾氣,——老實說,便是教我一天比一天的看不起人。
但有一件小事,卻於我有意義,將我從壞脾氣裡拖開,使我至今忘記不得。(注:點題)
中間寫事。寫黃包車伕……
結尾是:
這事到了現在,還是時時記起。我因此也時時煞了苦痛,努力的要想到我自己。幾年來的文治武力,在我早如幼小時候所讀過的“子曰詩云”⑵一般,背不上半句了。獨有這一件小事,卻總是浮在我眼前,有時反更分明,教我慚愧,催我自新,並且增長我的勇氣和希望。
(2)論點照應
為了使文章的主題更加突出,可以圍繞一箇中心論點,多處互相照應,相互補充,發揮,使結構更加緊湊。比如魯迅先生的《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強調打落水狗,強調“倘是咬人之狗,我覺得都在可打之列,無論它在岸上或在水中。”
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
一解題
《語絲》五七期上語堂②先生曾經講起“費厄潑賴”(fairplay)③,以為此種精神在中國最不易得,我們只好努力鼓勵;又謂不“打落水狗”,即足以補充“費厄潑賴”的意義。我不懂英文,因此也不明這字的函義究竟怎樣,如果不“打落水狗”也即這種精神之一體,則我卻很想有所議論。但題目上不直書“打落水狗”者,乃為迴避觸目起見,即並不一定要在頭上強裝“義角”④之意。總而言之,不過說是“落水狗”未始不可打,或者簡直應該打而已。
二論“落水狗”有三種,大都在可打之列
今之論者,常將“打死老虎”與“打落水狗”相提並論,以為都近於卑怯⑤。我以為“打死老虎”者,裝怯作勇,頗含滑稽,雖然不免有卑怯之嫌,卻怯得令人可愛。至於“打落水狗”,則並不如此簡單,當看狗之怎樣,以及如何落水而定。考落水原因,大概可有三種:(1)狗自己失足落水者,(2)別人打落者,(3)親自打落者。倘遇前二種,便即附和去打,自然過於無聊,或者竟近於卑怯;但若與狗奮戰,親手打其落水,則雖用竹竿又在水中從而痛打之,似乎也非已甚,不得與前二者同論。
聽說剛勇的拳師,決不再打那已經倒地的敵手,這實足使我們奉為楷模。但我以為尚須附加一事,即敵手也須是剛勇的鬥士,一敗之後,或自愧自悔而不再來,或尚須堂皇地來相報復,那當然都無不可。而於狗,卻不能引此為例,與對等的敵手齊觀,因為無論它怎樣狂嗥,其實並不解什麼“道義”;況且狗是能浮水的,一定仍要爬到岸上,倘不注意,它先就聳身一搖,將水點灑得人們一身一臉,於是夾著尾巴逃走了。但後來性情還是如此。老實人將它的落水認作受洗,以為必已懺悔,不再出而咬人,實在是大錯而特錯的事。
總之,倘是咬人之狗,我覺得都在可打之列,無論它在岸上或在水中。
三論叭兒狗尤非打落水裡,又從而打之不可
叭兒狗一名哈吧狗,南方卻稱為西洋狗了,但是,聽說倒是中國的特產,在萬國賽狗會里常常得到金獎牌,《大不列顛百科全書》的狗照相上,就很有幾匹是咱們中國的叭兒狗。這也是一種國光。但是,狗和貓不是仇敵麼?它卻雖然是狗,又很像貓,折中,公允,調和,平正之狀可掬,悠悠然擺出別個無不偏激,惟獨自己得了“中庸之道”⑥似的臉來。因此也就為闊人,太監,太太,小姐們所鍾愛,種子綿綿不絕。它的事業,只是以伶俐的皮毛獲得貴人豢養,或者中外的娘兒們上街的時候,脖子上拴了細鏈於跟在腳後跟。
這些就應該先行打它落水,又從而打之;如果它自墜入水,其實也不妨又從而打之,但若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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