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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會解釋‐‐所以『她』就用燒焦的軟木塞來寫字。很麻煩的過程,是不是?那麼,你們有沒有想到過每一個女人幾乎無一例外地都帶著簡單的書寫工具?那就是口紅!如果『她』只需開啟包,取出口紅就能寫了,為什麼要大費周章地去燒那個軟木塞呢?從心理學的角度來分析,『她』沒有使用口紅的概念。這也就說明瞭這個『女人』根本就不是女人,是個男人。」
「好,那麼假設『她』真的是個女人,而又碰巧沒帶口紅呢?」梅南德法官爭辯著,「這也不是沒有可能啊。」
「非常正確,這的確是有可能的。但是安德麗亞就躺在地上,不省人事!安德麗亞沒有帶包嗎?安德麗亞,一個真正的女人,沒有帶著女人最基本的武器‐‐口紅嗎?根本不用說,她當然帶了。那麼為什麼這個『女人』沒有開啟安德麗亞的皮包用她的口紅來寫呢?答案還是『她』根本就沒有想到。而任何一個女人,作為一個真正的女人,都會想到的。所以從心理學的分析顯示兇手還是一個男人。」
「但是如果用口紅的話,以現代的科技水平,」波林傑提出了不同的意見,「可以追查到化學成份。」
「是嗎?那很好。那麼為什麼兇手不能用安德麗亞的口紅呢?如果可以追查的話,也只能追查到安德麗亞,而不是兇手本人。不,不,不管你怎麼想,在這一點上從心理學的角度都能證明兇手是一個假扮女人的男人。現在,我們知道了兇手的兩個特徵:一、他是一個男人;二、他抽菸,而且極有可能是菸鬥。」
「精彩,漂亮。」法官又開始稱讚他。
「那麼,」埃勒裡接著說,「既然用了火柴就不能不提到火柴包。我特別問過安德麗亞她是否能記起那天在桌子上看到過火柴包。當然,兇手也可能把火柴包放在他的衣袋裡,但是他也可能不這麼做。我們記得當晚安德麗亞的出現完全是出乎兇手意料的,而且她正好是在他行兇之後進來,兇手還沒來得及整理現場。是的,安德麗亞說過她想起曾經看到在裝著六根火柴棒的盤子旁邊,有一個合上的火柴包。太棒了!這給了我最後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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