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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衣食住行樣樣自己動手操辦以外,我還得伺候別人——就是以撒這位大少爺!他雖然在某些方面還挺有用:重的東西他來扛;劈柴生火他來做;支建帳篷他來完成;遇到山匪、猛獸也是他衝在我前面……但是,對於一些生活細節,他卻是盡顯王公子弟的風範——完全不能處理。
煮泡麵的時候,他不知道要把蓋子蓋上;換洗的衣服也不知道要與乾淨的衣服分開放;牙膏都從中間擠……他居然還要我幫他打洗腳水!幸好他穿的是旅行用皮靴,否則的話,還不知道會不會繫鞋帶呢!
“真是個嬌生慣養的大少爺!”我氣惱的低聲抱怨著。看來他當初做“預備逃亡”自習課程的時候,只學會瞭如何在野外生存下來而不餓死,卻沒學會實際處理一些細節問題!沒錯,他架火堆生火的動作是很熟練,但他疊衣服的樣子也有夠拙的!而他居然還大言不慚的說:“這些事本就是女人家做的!”
也罷,總算來到個像人居住的城市裡了,我一路透過車窗看著左右的街景,馬車在一幢簡陋的小樓前停下。
這棟三層的建築處在通往菜市的石板小路上,左邊相鄰的是一家小酒館,右邊是個水果攤子。人來人往的,還挺熱鬧。不很寬敞的小路一下駛進我們這四輛馬車,立即顯得擁擠。不過這裡的人們卻毫不在意,想必是經常有此狀況發生吧!
而我們將要投宿的那家旅店,是用灰青磚搭建而成,面對著街道,外牆沒有粉刷,只是露出其質樸的本色。中間開了個小門,門的右上側突出來掛了一方木牌,上面寫著“遊人之屋”。應該是間旅行酒店吧,從敞開的門看進去,那裡面陰暗而嘈雜,酒香陣陣。二、三樓的窗戶都被同一色系的簾布遮得嚴實,應該是住房。樓的後面是小店的後院,供客人們停放馬車,堆放貨物。
馬車停穩了,我興沖沖的從車廂後門往下跳,卻被以撒一把扯住。我不解的正要問他“做什麼”,卻見他一臉嚴肅的望向車外。
順著他的指示,我看見旅店門邊的牆上貼著一方告示,正是政府釋出的通緝公文。
公文是新貼上去不久的,四角還完好無缺。其正中是兩張個人的大頭照,一男一女,歲數不大,穿著得當。但是由於貼在這混鬧的集市邊,那公文的照片早被人塗鴉得面目全非。
女的被戴上了菱形的眼睛,頭上長出犄角,還用黑色油性筆點滿了一臉的麻子。男的被紮起了兩個小羊角辮,戴了個獨眼罩,長滿落腮鬍子和大齙牙。照片下方的幾行字也被人惡作劇似的給塗掉了……
雖然被塗得一團糟,但我還是馬上就認出:那畫中的兩人正是我與以撒!而照片上方那一排血紅的大字——通緝文書——告訴我,傑·索姆達的行動速度絕對比我們想象得要快!
“真是……新官上任三把火啊……呵呵……”我不明所以的乾笑著。
“沒想到他的動作這麼快,之前那幾個偏僻的小村莊雖然還沒有被通告,但所有的中小城市卻已接到訊息了……”
我們正討論著,隊長卻不耐煩的從車窗伸進頭來叫道:
“你們在幹什麼?還不快下來?!咱們還要忙著把馬車牽到後面打理呢!真是的,都奔波了一天,還有那麼多事情要做,哪像你們這些少爺小姐的,拍拍屁股就上床睡覺去了……對了,旅館的食宿費用你們要自己掏!”隊長大人說完話,轉身就走了。
“哎?自己……掏……”我還愣在那兒,以撒卻拉我一把,道:
“快下來吧!”
“可是……”我瞅了一眼旅館門邊的那張公文:“這樣下去不會危險嗎?”
“趁現在還沒人注意,先溜進旅館客房裡去!”以撒左右看了看車廂後門外的情況,又說:“現在人們應該還沒注意通緝那回事,要不也不會亂塗鴉在那上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