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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的案子?」秦頌快速翻看著判決書。
「嗯。案發是2012年,從破案到二審,一共只走了十四個月。程序太趕,很多東西都沒查清。我覺得判得有點草率。」
秦頌一頁一頁看過她的再審申請,直至最後,隨即抬起視線,「為什麼覺得我會幫忙?」
姜鬱一愣,「你覺得我的申請理由沒有道理?」
秦頌失笑,他當然不是那個意思。
也不知道這人要裝傻到什麼時候。
他索性直白提醒:「姜律師,你可是上個月才拒絕我,我還挺受傷的,沒緩過來呢。」
「……」
姜鬱來前自然有過這方面的考慮,但是身邊除了秦頌,也的確沒有更好的人選。
想要促使法院重新翻出一起舊案評判對錯並不容易,作為刑辯律師,她太清楚每起再審案件背後有多少人、多少力量曾付出過努力。找到秦頌並非單純出於私交,更多的是對他執業理念的充分信任,知道他不會讓好人蒙受冤屈,更不會允許惡人逍遙法外。
這樣的秦檢,又怎麼會因私人感情而拒絕她的請求。
「因為知道你公私分明,會做對的選擇、正確的事。」姜鬱語氣認真,並非刻意吹捧,「就算你討厭我,只要這個案子是個冤案,你也會站在我這一邊。我就是有這個信心,所以覺得你會幫我。」
秦頌笑道:「你這帽子扣這麼高,完全不給我拒絕的空間啊。」
姜鬱也笑:「那就別拒絕了,至少回去看看材料,考慮一下。」
秦頌拿她沒辦法,只得收下材料,「考慮歸考慮,但我醜話說在前面啊,十年前的案子,就算我向上匯報,人家也不一定聽我的,你得做好成不了的心理準備。」
說完,又低頭抿了口咖啡,小聲道:「而且我也沒討厭你,不要亂講……」
另一邊,松河市公安局門口,一輛黑色suv停靠路邊,何遠徵上前拉開副駕駛的車門,將一個牛皮紙檔案袋交到趙成陽手上。
「謝了。」
趙成陽迅速拆開封口的棉線,拿出裡面影印的一沓卷宗。
2009年11月,松河市一家名叫「黃金海岸」的歌舞廳曾發生過一起鬥毆事件,帶班經理陳大右因瑣事與客人發生爭執,將其打致輕傷,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
那年趙成陽在警校念大三,被安排到片區派出所實習,跟著的帶教師父就是這個案子的主辦警員。
趙成陽翻開卷宗,很快找到了陳大右的照片,確認記憶沒有出錯,然後又在詢問筆錄當中找到了姜鬱母親隋麗萍的名字。
問:你的個人基本情況?
答:隋麗萍,1969年11月2日出生,漢族,高中文化程度,身份證號碼,家住新風機械廠家屬院3號樓303。
問:你跟陳大右是什麼關係?
答:陳大右是我們經理。免 費 小 說 + v :a y o u n o v e l 2
問:你說一下案發經過。
答:那天晚上,有個客人來店裡消費,點名要找小秋陪他跳舞。小秋就是陳大右的堂妹,叫陳吟秋,也在我們這上班。但是那天小秋來例假了,身體不舒服,就託我去幫忙應付一下。
那個客人不幹,嫌我歲數大吧,反正說話挺難聽的。我就不樂意了,跟他吵吵了兩句,他就打了我一巴掌。然後陳大右就過來了,本來是想說幾句好話大事化小的,但那客人不依不饒,倆人沒說兩句就撕吧起來了。
……
那時趙成陽負責整理卷宗,沒有親自參與辦案的資格,只能從書面材料中窺見一二。最驚訝的莫過於姜鬱母親下崗之後一直都在歌舞廳兼職,而非她所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