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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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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一旦行情不好了也可以低價賣出去,不會賠本,而這種出價相對於賣方來說也能接受,畢竟高階裝備和低階裝備不同,百十來個靈魂的低階裝備不賣就不賣了,仍了也不會覺得可惜,但動則上千靈魂的高階裝備可不能隨便扔,哪怕是以接近半價賣出去也是好的,畢竟基數如果夠高那麼只要賣出去就不會虧。

所以按照商人的規矩來說,羅銘現在出售的裝備基本上只能得到市價的百分之五十或者六十,七十算高了,但李奧這一次卻完全沒有按照這個規矩來,面對萊斯汀給出相當於市價百分之七十的高價,他開出的價格竟然和市價一樣,這是商人應該有的做法嗎?這明顯是在故意和萊斯汀過不去啊!

“什麼規矩不規矩的,我買來給僕從用,要你管?”

然而這一次的李奧似乎真的在和萊斯汀過不去,根本沒在乎他的‘抗議’,一邊說著一邊就將契約交給了羅銘,兩個人就簽字畫押,交易完成!

隨後,羅銘就把第三件裝備擺在了眾人面前,這是一把長劍,通體微紅,劍身比一般的長劍要寬,大概有巴掌寬,名為火焰長劍,攻擊力37,帶有一個需要消耗魔性來發動的持續傷害特效,發動後能增加10點火焰傷害,基本上和羅銘的火焰匕首功效差不多。

火焰長劍在絲魂處的售價是兩千二百個靈魂,商人給出的市價則是兩千一百個靈魂,相差只有百分之五,說明這件裝備的銷路相當好,否則不會擁有和原價相差不多的市價。

所以當這件裝備拿出來之後,李奧和萊斯汀再度開始了爭奪,為火焰長劍報出的價格也是不斷增加,不過這一次他們兩個卻誰也沒有將火焰長劍買到手,因為這一次始終未曾開口的阿琳也加入了進來,並最終以一千九百個靈魂的價格和羅銘簽訂了契約!

這個價格可以說相當高了,只比市價低了百分之五,按道理來說阿琳這樣的商人不可能給出這種價格,百分之五的利潤,對她來說根本就等於沒利潤!

但羅銘有所不知,在這四個人當中,阿琳是和瑪卡差不多的大商人,實力比李奧和萊斯汀要強上不少,而她現在手裡正好有一筆和火焰長劍有關的大單子,一位惡魔大領主剛剛在她手裡訂了五百把火焰長劍,兩千靈魂一把,一個月時間交貨!因此阿琳對於火焰長劍的需求非常大,價格給的自然就高,因為人家是搞批發的,是真正的薄利多銷,五百把火焰長劍就算每把都以一千九百靈魂的價格收購,然後再以兩千靈魂的價格賣出,到時候也能輕鬆賺到五萬靈魂!所以阿琳才不在乎多給羅銘些靈魂呢。

而在這之後,一件件裝備就這樣被羅銘賣了出去。

當然,這些裝備的價格也有高有低,並不是每一件都如之前那般能賣出一個高價,有的甚至只能賣出市價的一半,對此羅銘沒辦法多說什麼,因為在地獄中這就是不成文的規矩,愛賣不賣,就連似乎真的和萊斯汀有些過不去的李奧在這之後也沒有給羅銘開出過很高價格,他們兩個還算是有些交情的都這樣,其他人就更不用說了。

因此當絕大部分裝備都賣出去之後,羅銘手裡的東西是越來越少,可進賬的靈魂卻只有一萬出頭,沒有想象中那麼多。

而到了這時候,羅銘基本上已經將所有裝備都賣了,留在手裡的只剩下了一件,那就是這次得到的唯一一件極品裝備,火鴛!

這件裝備,羅銘可是對它寄予厚望的,因為火鴛畢竟是極品裝備,在絲魂那裡買不到,價值也就沒辦法準確衡量,所以就算是賣給商人的價格也自然不會很低!

“三千!”

“三千三!”

當火鴛被拿出來之後,李奧和萊斯汀率先報價,他們兩個在此前就一直爭,在這件裝備上更是不手軟。

“三千七。”

“四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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