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包青天的餘輝,王安石的變革潮(第1/4 頁)
包拯,公元 999 年出生於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的一個官宦家庭。包拯的父親包令儀出身普通農家,憑藉堅韌毅力和對知識的執著,23 遂金榜題名中了進士。他一生堅守正直善良。
在對包拯的培養上,包令儀用心良苦,不僅親自教導包拯讀書識字,打下堅實學問基礎,更注重品德培養,以自身言行作榜樣,向包拯傳遞清正廉潔的價值觀。他常給包拯講述古代仁人志士的故事,激勵其樹立遠大抱負和堅定信念。
景佑四年(1037 年),包拯 38 歲時包令儀離世。當時包拯尚未擔任重要官職。包拯為盡孝道,在雙親墓旁築起草廬守喪,其孝行令人敬仰。
正是包令儀的言傳身教,為包拯未來成為公正廉明、深受民眾愛戴和敬仰的一代名臣鋪就了堅實道路。他的誕生,雖無確鑿的祥瑞之兆,但彷彿是上天特意派遣來拯救世間不公的正義使者。
包拯的童年,在詩書禮儀的薰陶中度過。他聰慧過人,對世間的事理有著敏銳的洞察力。每當聽聞鄰里間的糾紛或不公之事,小小的包拯總是眉頭緊鎖,心中暗暗立下了要為正義而戰的誓言。
包拯勤奮刻苦,日夜攻讀經史子集,尤其對律法條文鑽研至深。他深知法律是維護社會公平的基石,只有精通律法,才能為百姓主持公道。在求學的過程中,包拯不僅積累了淵博的知識,更培養了堅定的意志和剛正不阿的性格。
有一次,包拯與老師探討一起案件,老師說道:“官場複雜,有時需權衡利弊,不可過於剛直。”包拯卻堅定地回應:“若為官不能秉持公正,何以為民做主?律法之尊嚴不容褻瀆!”
宋仁宗天聖五年(1027 年),據《包拯墓誌銘》記載:“天聖五年進士甲科”。當時包拯 28 歲,考中進士後,他被授任為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今江西永修)知縣。
但因父母年邁,包拯請求在合肥附近就職,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縣)監稅,父母又不想讓他離開,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家贍養父母。
幾年之後,他的父母相繼去世,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築起草廬,直到守喪期滿,還是徘徊猶豫、不忍離去,同鄉父老多次前來勸慰勉勵。
直到景佑四年(1037 年)包拯才赴京聽選,獲授天長(今屬安徽)知縣。考入進士10年後任職,這是古代,人生有多少個10年啊?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這種行為被視為高尚和值得讚揚的,是維護社會秩序和道德規範的重要方式。
雖然現代社會的觀念和價值體系發生了變化,但我們應當從歷史的角度去理解和尊重古代的文化和傳統。
包拯初任天長知縣時,便遇到了一起棘手的案件。一村民報案稱自家的耕牛被人毒死,包拯經過細緻的勘查和深入的調查,發現報案人的鄰居與他素有嫌隙,且近期行為異常。包拯不動聲色,暗中觀察。
終於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發現了鄰居家中藏有毒藥的痕跡。在包拯的威嚴審訊下,鄰居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包拯也因此案在當地聲名鵲起。
他剛正不阿、斷案如神的名聲迅速傳播開來。朝廷聽聞包拯的卓越表現,決定委以重任,
北宋慶曆元年,公元 1041 年,春寒料峭,包拯肩負著朝廷的使命,踏上了端州這片土地,出任端州知府。
一日,包拯前往一處偏僻之地查訪線索,卻不料遭遇一群惡徒的埋伏。就在包拯身陷險境之際,一位身姿矯健、武藝高強的俠士如天神降臨,他便是展昭。
展昭手持長劍,身形靈動,瞬間便將那些惡徒打得落花流水,成功解救了包拯。
包拯感激展昭的救命之恩,而展昭對包拯剛正不阿、一心為民的品質深感欽佩。經過一番交談,展昭決定留在包拯身邊,成為他的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