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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後的50年,時尚又發生了變化。人們逐漸認為,對於一個女人來說,在待客時做活是一種粗俗的表現,以前的刺繡和編織不再被認可。個人愛好和社交接待變成了一對矛盾。
人們逐漸厭倦了“白天”的禮儀。那些不希望每個星期都有一整下午要被束縛在家中的女性們,仍然保持著接待日,但只是在下午的5點到6點或每個月的第二和第四個星期二才接待客人。隨著戰爭的爆發,“白天”已不再流行。
下午時,如果一個女人不在自己的家中接待客人的話,她會覺得有必要出現在其他人家的客廳當中。她也有責任與其他為數眾多的家庭保持聯絡。在瓦涅爾的母親的拜訪名單上就有48個名字。
進行拜訪的機會很多,“不管一個人是否參加了晚宴或舞會,都可能被邀請來一次‘麵包加黃油’式的拜訪;如果你希望與某人保持良好的關係,那麼按禮儀一年之中要拜訪四到五次,但不能再多;婚禮後表示祝賀的拜訪十分重要;弔唁;每年對長輩禮儀性的拜訪,其間要帶上妻子;還有在旅行前後拜訪那些可能在你外出期間找你的人。”
如果你拜訪的人不在家,通常的禮儀是給僕人或看門人留一張拜訪卡片,將卡片的角兒或一條邊折起來,這要依當時的時尚而定。一張摺疊的或是“狗耳朵”卡片表示某人親自造訪過;而未經摺疊的卡片則表示是由僕人或代理人留下的。也可以透過廣告僱人留卡。儘管在19世紀30年代這種“卡片式拜訪”被認為非常粗俗,但在隨後還是變得非常流行。
必須進行的一些拜訪佔去了一個女人的大部分時間。無視禮儀很容易使一個人得到“有怪癖”的名聲。
組織協調好社會關係是一箇中產階級家庭生活中的重要方面,也是家庭主婦的職責所在,她必須保持與其他家庭主婦進行溝通的渠道暢通無阻。中產階級的婦女對這種責任有著清醒的認識,她們透過在特殊的日子舉辦沙龍或接待和拜訪來保持自己的社會聲望。禮儀上的彼此效法使社會交織為一體。
劇場或歌劇院的包廂是沙龍的延伸,有一個事實也許看起來有些荒謬,因為劇院本是公共場所,卻被如私人的一般對待。根據19世紀廣為認可的合適的行為準則,一個女人可以獨自去劇場,只要她是坐在包廂裡。如果她坐在樂隊演奏的地方或是樓廳之中,就必須要有男人陪伴:丈夫、兄弟或是親戚,因為那是開放的空間,一個女人需要護花使者,除非她願意被當作是*。
不管怎麼說,包廂是一個獨立的、受到保護的空間,是移植到劇院中的家。社會繁榮穩定時交一筆年度包廂定金已是當時的習慣。1850年在魯昂的藝術劇院,包廂中每個座位的價格是男士250法郎,女士187法郎。最舒適的方式是租下一個包廂,再像佈置沙龍一樣添置好各項裝置。在法蘭西第二帝國期間,這樣一個有著六個座位的包廂要花費1800法郎。書包 網 87book。com 想看書來書包網
早、中、晚(5)
一個女人在包廂中的舉止就如同在她家中的客廳裡一樣。她不能離開包廂在劇場中走動,但可以像在家中一樣以同樣的禮儀接待朋友,她可以允許他們引見親屬。
晚間活動的性質要依人而定,只有家庭內部成員在場還是有外來的客人;是住在城裡還是住在鄉下;家境是富裕還是相當窘迫。要記住,在電被髮明之前夜晚是被吞噬在黑暗之中的。1909年出生在巴黎的伯納德?卡佐,是在煤氣燈照明的公寓中度過童年的。至今他仍然記得第一次拜訪朋友見到電燈時的驚異。電將黑暗的角落和陰影一掃而光。
這項小小的發明直到1890年才在巴黎的公寓中開始應用。在19世紀初期,家境好的人點的是蠟燭而不是便宜的牛脂,有些人使用的是卡索燈(法國人卡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