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回 花開堪折強折之(第1/2 頁)
兩漢、新朝,凡四百餘年,刺史制與州牧制更替,有時甚至並行。說實話,羊安前世對這兩個官職的概念相對模糊。
所謂刺史,刺者檢核問事,史者御史也。其前身是秦置諸郡的監御史。
漢初,因諸多原因,高祖劉邦並未置監御史。至漢惠帝時乃復置,屬丞相府。其後漢武帝又廢監御史,而置刺史,屬御史臺御史中丞。又將全國分為十三州,或者更嚴謹的說是十三刺史部,作為刺史的監察區。
初時,刺史奉旨六條查州,主要職責便是檢查太守、郡尉及強宗豪右不法之事,且每歲需回朝上計。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其職權也越來越大。
譬如:昭帝時,青州刺史雋不移鎮壓諸侯謀反。宣帝時,冀州刺史張敞又奉旨鎮壓地方起義。元帝時,曾召回諸刺史商議中央決策,並下旨益州刺史王尊處理少數民族事務。成帝時,幽州刺史平當奉旨安置流民。
至東漢,刺史之為位,在權利上並無甚特別突出的增長,無非還是:奉旨六條查州、戰時統領諸郡、宣達朝廷政令、教化地方等。基本還是承襲了西漢。只不過此時的刺史,卻不再能隨意離開自己監察區,每歲上計須遣州吏,即便父母喪葬亦不可致士丁憂。
羊安曾經有一種,東漢末,特別是章帝以後刺史權利不斷增大的錯覺。這大概僅僅是因為這一時期的戰亂相對較多,導致刺史出鏡的機會增加。
就官職而言,無論東西兩漢,刺史的主要職責始終逃不脫奉旨六條查州。而太守亦始終是其往上升遷的主要通道。而刺史制下,國家的最高地方行政單位仍然是郡國,最高地方行政長官仍然是太守。
而州牧,卻是集一州軍、民、財三政大權於一身,名符其實的一方諸侯。頗有點唐朝天寶後,藩鎮節度使的味道。
話說回來,刺史雖秩只六百石,然因查州職權,那張純在王芬當面,也是恭恭敬敬。
倒是王芬,看著張純浩浩蕩蕩萬餘人馬,心中疑竇暗生。朝廷不常置郡兵,一時三刻,那張純如何能招募如此眾多兵馬?只道待稍後尋個機會問上一問。
說起那王芬,其人性格剛烈,嫉惡如仇,又好仗義疏財,早年也是聲名在外,曾列黨人“八廚”之一(廚者,能以財救人)。因黨錮之禍而禁錮數年,至黃巾之亂後方得起復。後又接任皇甫嵩冀州刺史之職。
此番,他自聞毋極遭襲,便領麾下兵曹從事與千餘方募新兵匆匆來援。卻不想與那張純殊途同歸,在毋極城外相遇。這才得知,毋極兵事已定。
二人見了羊安,自少不得誇讚勉勵一番。
雖說戰後百廢待新,百事待舉,羊安仍不失禮數的設宴招待二人。
只不過,待三巡敬酒之後,王、張二人便默契般的先後告辭,只餘下縣府眾人自娛自樂。
那二人出了毋極城,確非各回各營,而是直入王芬中營。
卻見王芬負手而立,單刀直入道:“短短數日,國相何以募兵甚眾?莫非……”
他話雖未說完,但字裡行間之意卻是再明瞭不過。
張純也不說話,唯身後親兵摘下面兜,便向王芬拜揖。
待對方起身,王芬這才看清對方面容,驚訝道:“賢侄何以在此?”
毋極城裡眾人並不曉得城外王芬軍營裡的苟且。久違的宴席,似乎是要釋放連日來的負面情緒。一眾屬吏早就喝得酩酊大醉,或四仰八叉、或伏案而睡。偶有幾個尚有知覺的,亦需皂隸攙扶方能起身勉強行走。
相較後世酒精度低上不少的漢酒,並不至於讓羊安失去意識。相反,他此刻意識清晰。只不過因酒精抑制大腦中樞,而使他精神亢奮,口不擇言。
前世因疲於應酬而時常去醫院打點滴的羊安曉得,自己正處於醉酒的第二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