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第2/4 頁)
拐個彎是個公共廁所,路稍微見寬,旁邊就有個家庭似的小賣部,菸酒茶糖,幾年前還有個賣瓷瓶裝的酸奶的小攤子,小瑜小時候經過必要喝,可惜現在沒有了。還有一家子在這邊賣菜,夫妻兩個都是外地人進城討生活的,菜的質量不錯,小區裡的老太太們有時候腿腳不好的,都喜歡就近過來。
經過菜攤的時候莫匆無意識地抬頭看了一眼,卻正好看見一個熟人。可能是父母有事不在,那晚在樓下撿拾垃圾的女孩正安安靜靜捧著本書,坐在攤前守著攤上剩的不多的、有些不大新鮮的菜,女孩還是一身半新不舊的衣服,牛仔上衣的袖口邊邊角角地被磨得起了毛,衣服料子看上去硬邦邦的,有些小,上衣下邊露著裡面暗紅色的毛衣。
女孩手上有凍瘡,纖秀的鼻尖和雙頰凍得發紅,頭髮規規矩矩地編成又黑又粗的大辮子垂在腦後。偶爾吸一下鼻子,除此之外,好像全部的精力都放在手裡那本書上。
莫匆搖搖頭,越發覺得自家小瑾欠揍。
他把下巴縮排圍巾裡繼續往前走著,忽然想起自己好像調侃過安捷對這女孩有意思,心裡不知道怎麼的,覺得很古怪,細細琢磨起來,如果安捷真的和這女孩站到一起,那感覺、那完全不搭調的氣質,是怎麼都覺得詭異的。
不過古怪不古怪的,又跟自己有半毛錢關係了?莫匆在發現自己思維越來越脫軌的時候及時把它拉回了正路。
反正青菜蘿蔔各有所愛……反正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莫匆覺得自己是被小瑾的魔音穿耳荼毒得太多了,老想著那破鄰居幹嘛……剛唸到高中的一個屁孩,還又假又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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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福貴就算抽著雪茄他也不像福爾摩斯,一頭乾巴巴的白髮卷在腦袋頂上,有點像北京名犬京巴。法令紋很深,這使得他不笑的時候看起來又老又醜又陰險。手上有些老年斑,軟嗒嗒的皮搭在骨頭肉上,顏色就像發了黴的泡椒鳳爪。
旁邊幾個夜店的姑娘陪著,他有一搭沒一搭地跟許老四聊著天,明顯心不在焉,時不時地往門口瞄一眼。許老四也不惱——至少面子上仍然和顏悅色地陪他打發時間,都知道老洋鬼子在等誰,黑衣的名頭幾乎一夜之間炸進了京城每個大小混混的耳朵裡。
這年輕人辦了曹兵的手段實在太漂亮了,一個多月的時間,簡直是風雲突變,誰都沒料到,許老四這個一向不顯山不露水的四眼,就憑著一個黑衣,就能把曹兵給掀了。真就是千軍易得,一將難求,連陳福貴都對這黑衣另眼相看,點了名,要和四哥談,沒他不可。
大概有那麼二十分鐘的時間,門口才大步走進一個人來,普普通通的超薄羽絨服,頭微微低著,半張臉埋在圍巾裡。
陳福貴一個眼色,親自在一邊作陪的老闆娘立刻有眼力見兒地上來招呼。
莫匆卻後退了一步,避開老闆娘那雙五顏六色得跟莫瑾有一拼的爪子,掃了她一眼,隨後對陳福貴和許老四點點頭:“對不住,陳先生,四哥,過節路上不好走,遲了些。”
他坐在一邊人給騰出來的小沙發上,把圍巾微微鬆了些,露出尖尖的下巴。
陳福貴笑笑,一張嘴,除了兒化音有時候用得比較古怪之外,基本上說得上是標準京腔普通話了:“自家人,不用客氣。”他看了一眼被晾在一邊明顯不滿的老闆娘,衝莫匆擠擠眼,“不過拒絕女士……不大好吧?”
莫匆扯了扯嘴角,直言不諱:“陳先生不知道,我喜歡男的。”
陳福貴愣了一下,好像沒想到他這麼直白,許老四趕緊在一邊打圓場:“陳叔,黑衣這小子又直又擰,不會說話,別跟他一般見識。”
“哪裡,”陳福貴擺擺手,“我就喜歡黑衣這樣能坦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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