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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人世苦難的深邃,也還了解得不夠。
問題在於,這些弊端為何屢禁而不止?它難道不是由於“吏偷”——官吏不能實心任事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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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世宗實錄》卷末。
15。吏偷
在即位最初的十幾年時間裡,今上有充分的理由感到驕傲,他不但清除了可能的“政敵”,消除了潛在的“朋黨”威脅,甚至搭建了一個小的核心班底,來取代父皇留給他的一輩元老重臣,並在制度上也有所建樹。
雍正十三年八月,即位第一日,遵大行皇帝遺命,命莊親王、果親王、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等四人輔政。幾日後,經鄂爾泰、張廷玉提議,取消“輔政”,沿用“總理事務處”名義。
十月,以西北大軍已撤,裁撤“辦理軍機處”,大小事件俱交總理事務王大臣辦理。其成員為:莊親王允祿、果親王允禮、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協辦總理事務平郡王福彭、大學士徐本、朱軾(乾隆元年九月卒)、公訥親,尚書海望。
乾隆二年十一月,扶喪二十七月釋服之後,莊親王允祿等奏辭總理事務。宣佈撤銷“總理事務處”,恢復“辦理軍機處”建置。命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公訥親、尚書海望、侍郎納延泰、班第等六人,為辦理軍機大臣。與雍正時不同,乾隆朝不再允許親王宗室進入軍機處。同時,規定軍機大臣必須以滿人為首席,所用要員也多為滿人。
尋以體恤老臣為由,改由訥親獨自承旨。面奉諭旨後,再口授另一軍機大臣(汪由敦)撰擬。直到乾隆十三年傅恆出任軍機大臣領班後,才改為軍機大臣共同進見。'1'
軍機處發出皇帝諭旨,分“明發”、“廷寄”兩種。明發諭旨,先送內閣,依次到部院,各司,層層下發。廷寄則直達受旨人之手,凡屬重要機密事件皆用廷寄。內閣所掌票擬(草擬諭旨)範圍只剩下尋常例行公事,議政王大臣會議也由於無事可辦,成了一個擺設。
軍機處制度雖是雍正朝建立,但主要是辦理軍務,直到乾隆年間,“有事無不綜匯”,它才完備起來,成為一個全權的機構。西方學者將軍機處描述為一種私人會議,它縮小了皇帝例行決定大事的範圍,與現代華盛頓“總統辦公廳”的功能相似。'2'從明代起,取消宰相,君相合一,皇帝同時兼任宰相,這種體制,也是到清代雍正、乾隆年間才達到了一個頂峰。
即位第三天,皇上恢復了密摺制度。每天晨起,便開始批閱奏摺,每一份都要“詳細覽閱,不遺一字,遇有差訛,必指出令其改正”。'3'凡屬機密,留中不發之件,他往往親自緘封,有的索性默記於心,將原件當場焚燬。不論平時還是巡幸在外都是如此,從不委人代辦。走到哪裡,奏摺就送到哪裡。奏摺為他開啟了通往外部世界的門窗,批閱奏摺成了生命的一部分,同時就是在行使他手中的權力。
乾隆十三年以後,隨著奏本文書的廢止,奏摺的作用更為突出。遇有機密政務,官員往往先以奏摺形式報告皇上,得到首肯之後,再以提本形式向朝廷有關部門具奏,以完成一個最後的手續。傳統政治,本來就是要一人負責(無論皇帝或宰相,實際上是一樣的),至此終於實現了“一元化”的領導。大致說來,皇帝已不再受制於任何個人或其它煩瑣的形式了。
在清代政治裡,宗室大臣一向具有很高的權力,儘管它是在不斷的削弱之中。乾隆初政,宗室大臣“輔政”也只是曇花一現。先是,曾為四輔政大臣之一的莊親王允祿與果親王允禮,本已辭去輔政之名(雍正十三年八月),自裁撤總理事務處後(乾隆二年十一月),又未在軍機處任職(允禮於數月後去世;平郡王福彭從此也不曾大用)。乾隆四年,風雲突變,皇上“終於”向莊親王允祿與理親王弘皙等“大動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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