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第1/4 頁)
“誒?我說書呆,你沒看到是田哥我進來啊?”見到劉壯是這幅表情,田波頓時是不樂意了。
其實機械廠廠長田學軍這人,還是挺講究的。要不然,這麼大一個機械廠,隨便漏出去一點,也夠田波成為先富起來的那批人了。畢竟現在的機械廠效益還不差。
可是田學軍不讓自己的兒子在廠子裡胡搞。就是防止自家小子胡亂伸手。但兒子一直這樣瞎混,也不是個長久之計,於是他也就贊同了田波的酒樓計劃。
在田學軍看來,劉壯家的麵攤所佔的地盤,本來就是兩個廠所擁有的地皮。以前眼開眼閉那是交情,現在收回也是合理合法。
至於造一座酒樓?機械廠其他不多,就是拍廠長馬屁的人多,所以人工肯定不成問題。而建築和裝修材料?也可以從廠裡直接拿,最多付些象徵性的“成本費”。
而這一切,在國營大廠年代,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比如劉壯家的麵攤,還不是劉銀山叫了幾個工友,拿了一些廠裡的邊角料修建起來的嗎?在這個年代,“以廠為家”可不僅僅是口號啊!
而之後的流程,田學軍也想得很明白。造起了酒樓以後,再讓酒樓與機械廠籤一個佔地協議,每年交給廠裡一些佔地費。從表面來看,這還能讓機械廠獲得一些收入,任誰也歪不了嘴。完全是合理合法,最多有些以權謀私的嫌疑。
至於將來如何把酒樓轉為田波的私產?怎麼樣到工商、衛生防疫等部門**?這對於一個機械廠的廠長來說,還能成為一個問題嗎?
說實在話,劉壯家的麵攤確實手續不全,也不怪田波動歪腦筋了。蒼蠅不叮無縫的雞蛋嘛!
可是田學軍畢竟是機械廠的,而劉銀山是紡織廠的。如果田波只是想要佔據這塊產權不清的土地,紡織廠的領導還可以含糊過去。畢竟田學軍是兄弟廠的廠長。
可是讓紡織廠領導逼迫劉銀山退還佔有的土地?那就是絕對不可能了。沒有幫著外人欺負本廠職工的道理。那紡織廠的領導還要不要口碑了?
既然上層路線不通,那就需要私底下解決。於是田學軍就把此事交由了田波來處理。並且還讓田波轉述了兩個條件:一是召李婉芬進機械廠做臨時工;二是補償給劉家三千元。
介紹到這裡,就可以看出,田學軍做事雖說算不上是很厚道,但起碼也沒讓劉家吃虧。當然,這個不吃虧,是建立在沒有劉壯這個“開天眼”的重生者,不知道這塊地方將來會變成“黃金地段”的基礎上的。
要知道,這時候人們的觀念:只要能進入國營大廠,就是做個臨時工,也要比在社會上廝混好上許多。更不用說劉家的那個麵攤生意慘淡了。
雖然臨時工的工資較低,比李婉芬打理麵攤的收入低一些。可是賬也不是這麼算的。畢竟這個麵攤忙碌起來,還需要劉銀山父子倆來幫忙,而且也沒有節假日休息,如果再算上機械廠發的福利和報銷一部分醫療費,可能比李婉芬打理麵攤還要合算一些。
而且這個麵攤本身也並不怎麼值錢,就是廠裡的一點兒邊角料搭建而成,再加上劉銀山招呼幫忙的工友喝一頓酒、抽幾條煙,就這麼換了田學軍的三千元,怎麼樣也算是小發了一筆橫財。
可事情壞就壞在田波的自作聰明上了。
本來按照田學軍的條件,劉銀山和李婉芬沒有不答應的理由。可是田波的小腦瓜一轉:自己的父親好不容易交待給自己一件正事了,那麼自己一定要漂漂亮亮地完成。
怎麼漂亮?就答應劉家條件一吧!反正李婉芬進機械廠做臨時工也不吃虧。再說,這公家的錢,田波花了也不心疼。至於條件二,那就免談了。田波也想為自己家中省上一大筆錢。所以他就缺斤少兩,對劉家來個“公私分明”了。
可是當田波把條件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