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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1/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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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赫醒了,揉了揉眼睛,問我:“你看到哪兒了?”

“看到你和李小曼分了,在走廊上吸菸。你怎麼醒了?”

“剛才做了個夢,做到精彩的地方就醒了。”

“什麼夢?”

“我夢到我成了一作家,寫了幾本好書,天天有一幫人圍著要簽名。”

“呵呵,你夢的真有水準。”

“你將來想幹什麼?”

“我就想當一作家,寫幾本好書,天天有一幫人圍著要簽名。但是我每天有一個習慣,就寫10次自己的名。我就讓他們在門口等。不是崇拜我嗎?那你就等吧!然後我的簽名慢慢地就值錢了。我再給我兒子留幾張,將來救急的。”

“你可真行,做夢都做得跟真的似的。”

“也不行,喝多也吐,開車也撞樹。哈哈!”

“你將來真要當作家?”

“我想,我選擇了這條路,就將走到底。”

“你知道作家最需要的東西是什麼?我以前有一朋友告訴我說,作家最需要的是別寫錯別字。但是後來我發現錯了也沒什麼了不起,高中的時候讀魯迅或是毛主席的文章,明明是錯別字,註解上非拉上一個“同音”。那時我就明白了,即便是寫了錯別字也不至於影響子孫後代。老師曾明確地說過:默寫課文的時候要寫原文,但是寫作文的時候寫他原字那就是錯別字。總之一句話,夠霸道。後來,我發現作家只要學會霸道那就寫什麼是什麼了。如果成了名擁有一幫Fans了,即便是你的文字遭到非議,被人說了壞話,你都不用打電話找人,Fans們會主動幫你擺平。”

“呵呵,這個說法我還是第一次聽說。”

“那是你孤陋寡聞,前不久就有一位很知名的女作家,擁有一大群網路擁躉,一篇爛文——的確是爛文,是因為通篇只有性行為描寫、只有身體中間部分的不間斷蛹動。幾個月後,當網路上各色人物破口大罵時,一天時間裡,那位作家的部落格就增加了上百萬的點選量,一大幫自以為很有思想或者說是很叛逆的孩子在網路上開始替她打抱不平,聲勢相當壯觀。而且罵人的花樣繁多、內容翻新,創意也的確體現了人民群眾的群體智慧,一兩個人是想不出來那麼多點子的。”

“有那麼玄乎?”

“玄乎?你這是在懷疑作家的號召力嗎?”

“現在有多少人都想當作家?你看這雜誌上今天一個新銳作家,明天一個新生代作家,都不知道哪代是哪代了。”

“你知道什麼,要是想出名,還就是作家最不花本錢!”

“你也太小看作家了,好歹你也是這圈裡人,我聽你這話你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了。不過我也聽說了,你說你要是當演員吧,還非得有點模樣的,要不就是特型。有時候還得為藝術獻身一下。還就是當作家,寫點黃色小段子,再就是什麼青春愛情的,錢來了,名出去了。還有的出幾個單曲,玩玩音樂,這可就大發了。

“可不,那可不大發了。現在文學就這樣。再不就是書裡邊夾幾張藝術照,非露點東西出來不可。一看真人,完了。”

朱赫聽完這話,難得笑了一下。他又看了看我:“吃點東西嗎?”

“家裡有什麼?”

“你等著,我出去買點去。”

“這麼晚了還有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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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酒晚舞四(3)

“附近有個夜間大排擋,那裡的雞翅不錯!”……

過了一會兒朱赫便回來了,手裡提著七八個雞翅。他喜歡吃油汪汪的那種,而我則喜歡吃姑姑做的那種醬雞翅。吃的東西我還算有點研究,但是夜裡和朋友喝著冰鎮啤酒吃著烤雞翅也的確是一件美事。平時和朋友吃飯,經常吃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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