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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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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了好幾句,格里斯還以為他在問蘇珊娜的名字,轉頭說到:“這是蘇珊娜。”

在領地裡呆了這麼多天,看到的都是骨頭架子,現在看到了別外一種新的種類,小骨龍也好奇的打量著普爾森。

巫妖實際上就是有智慧的屍巫,也稱作殭屍,他們的軀體除了骨骼之外,還有枯槁腐朽的皮肉,像乾屍一樣。按照人類的審美觀來看,屍巫比骷髏更難看。

屍巫的這層枯槁的皮肉可不像乾屍那樣腐朽不堪,在死亡氣息的侵浸下,比干牛皮還堅硬,所以沒智慧的殭屍也有著銅皮殭屍,鐵皮殭屍之類的等級,就是以皮肉的堅硬程度來劃分的。

至於巫妖,他們是有智慧的屍巫,**的強弱已經無足重輕,他們可以運用更加強大的魔法。不死生物沒有血管血液經絡之類的東西,除了黑武士之外,其餘的物種都沒法運用鬥氣這種力量,魔法就成了他們唯一的選擇。

普爾頓是一個天生的巫妖,甦醒的那一刻就擁有完整的智慧,沒有經歷過殭屍這一階段,**儲存得非常好,只是缺乏水分和失卻彈性而已。

非常有風度的一彎腰,普爾頓鞠躬說道:“尊貴的骨龍大人,格里斯主人最忠心的僕人普爾森身你問好。”

整段話,蘇珊娜只聽懂了格里斯這個詞,不過這就夠了,知道是屬於格里斯的後,小骨龍打量了他幾眼後就不理他了,對不能成為它玩具的東西,小骨龍的興趣不太大。

領地最中心的位置是由兩座丘陵包圍起來的一座小山谷,山谷深處以前是領主們所居住的洞穴,現在已經被格里斯佔據了,數百位骷髏正在洞穴裡忙碌著,一筐筐的石頭泥土被源源不斷的清理出來。

在改造完領地所有的同類之後,格里斯就開始了這個領地的改造工作。深知死亡世界危險的他,對安全有著普通人難以想像的執著,在以前還是半身骷髏的時候,他就寧願在小小的洞穴前呆了整整二十個領主世代也不願到處亂跑。總得來說,格里斯是個極度珍惜生命的骷髏。

所以為了活下去,格里斯千方百計的增強自已的生存能力。

不過自身實力的增長是要循序漸進,著急不來。更嚴重的問題是,格里斯現在的實力已經進入了一個瓶頸階段,無論他怎麼冥想練習,自身的魔力卻得不到絲毫的增長。魔力停止增長,意味著他無法運用更高階的魔法,即使他已經把圖書館裡所有的魔法書都背下來,他也依然只是一個一級魔法師。

自身的魔力增長不了,他就只能另想其他的辦法,同類們的改造讓整個領地的實力陡然提升了一大截,面對危險也有了一定應對的能力。不過這樣還不夠,死亡世界的強大存在實在太多了,亡靈法師,黑武士,死亡騎士,不死巨龍,甚至巫妖,都不是這些改造過的骷髏可以應付的了的。

當這些強大的存在出現在領地裡,打不打得過自然不用問,逃不逃得掉都是一個問題。所以格里斯準備改造出一個打不過可以守,守不過可以逃的環境。

築城太顯眼,雖然格里斯讀過的書裡有數百種築城的方法,但在強敵環繞的死亡世界,越顯眼的東西越容易招來禍端。所以格里斯決定挖地洞。

不得不感概一下,骷髏就是天生最好的勞力,特別改造了明膠保護層後,骷髏的承重能量暴增了數倍,上百公斤的大石頭,一個骷髏隨手就能抱走。

一群不知疲憊,力大無窮,任勞任怨的勞力日夜不停的工作著,硬生生的在地下挖出了一條深達兩百米,長達數公里的地道。

地道的另一頭通向領地外的一個隱蔽的所在,出口用巨石封堵,各種雜物掩蓋偽裝,以便在最危險的情況下啟用逃生。

這還只是第一階段的工作,有了逃生的通道,第二階段就要沿著地道的兩邊進行擴建,把它打造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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