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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只有丁逸、謝薇和那個小安。作為交換,小安會把其中的過錯多攬一份在自己的身上。這樣法庭在判決時,會酌情考慮從輕判決的。
再從輕也是3年。丁逸苦澀地想。
謝薇並沒有出庭,在這個案子裡,她只是一個配角,沒必要讓她出庭作證。
幸虧她沒來,如果她到了現場,丁逸的唯一感覺只能是尷尬莫名。
庭審進行得還算順利。
辯護人問了小安和他帶來的那幾個毆打丁逸的手下們一些問題,很巧妙地證實了他們存在過錯在先。
法庭在最後階段,問丁逸有什麼最後陳述。
丁逸又情不自禁地看了方然一眼,看到她眼中帶淚,心中又是一酸。
“沒有。”他說。
法庭休庭。按照這個程式,法官們是去討論案情了。
其實根本不用休庭,丁逸也知道結果早就出來了,只是休庭這個程式還是必須要按規定走一遍。
稍後不久,開庭。
果然不出所料,開庭後法官宣判,丁逸被判犯有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丁逸被送進了離這個城市並不遠的嶺南監獄。這監獄在城市的郊外,如果驅車的話,也就是一個多小時的車程。
入監的日子顯得漫長而又痛苦。接受勞動改造,自然和他在外面悠哉遊哉的生活有天壤之別,但沒有辦法,生活還得繼續,丁逸學著慢慢適應這生活。
他算是比較聰明的人,並且還算有眼力,在監獄裡不出頭,也不像一些社會底層的犯罪分子那樣討人厭,對號子裡的老大比較尊重,自身也算有實力,這種所謂的實力是從經濟方面和身體方面兩方面體現出來。他不是一個缺錢的人,爺爺每次來探視都能給他帶來不少錢,再加上他為人也比較大方,所以頗得大家的好感;另一個原因他長得人高馬大,在他不主動出頭的情況下,別人一般也不主動招惹他。如果把他惹毛了,雙方鬧起來,惹他的人或許也佔不了多少便宜,因此也沒什麼人主動招惹他。
爺爺託人在監獄裡找了一些關係,而且關係還很硬,是監獄的副監獄長。這一點很快就被和他一起服刑的犯人們知道了。這種事只需要領導對他的一句話,一個動作,一個眼神就可以讓犯人們心領神會——丁逸是有組織的人。在監獄裡,犯人之間幾乎沒什麼秘密。
他活得還算滋潤,當然這是和監獄裡面的一些底層相比而言。
方然只來看過他一次,是和爺爺一起來的。
方然看著他的眼神讓丁逸心碎。她並沒有問丁逸關於謝薇的事,丁逸在她面前也有無話可說的感覺,有一肚子話,但不知從何說起。
方然給他帶來了一些錢,還有些香菸之類的日用品,讓他在裡面安心服刑,爭取早日出來,其他的話也沒多說什麼。丁逸知道,他和方然之間已經不可能了。
這是他早已預料到的結果,但當方然在他的面前真的讓他意識到這一點後,他的心裡不由得痛苦萬分。但自己做的事,當然要自己來承擔,對此丁逸只能毫無怨言地默默承受。
爺爺跟他說了,裡面的關係都打點好了,只要他好好表現,自然會有減刑的機會。弄得好了,減個半年以上還是有希望的。
監獄的生活讓丁逸深刻認識到人性的醜惡。外面的秩序在裡面根本不起作用,在這裡,誰有實力誰混得好,一些在外面犯了事的小混混,此前被丁逸認定為社會渣滓的那一類人,被裡面的大佬打壓得不像個樣子,但還是得老老實實地聽話。
在這種情況下,人活得很卑微,毫無尊嚴。
混得好的人,屬於那種有量的人,這讓丁逸知道了一點:人有多大的付出,就有多大的回報。如果你想過得好,就得看你願意付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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