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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方應物迫不及待的站在父親房外等候。等到父親露了面,他不恥上問道:“讀論語時看到有一句:三年學,不至於谷,不易得也。此何解?”
方清之在經義上浸淫極深,不假思索便答道:“此意為,學習能連續堅持三年,還不受功名利祿誘惑,這是很難得的。此句用來勸諭世人學習要持久,你也是縣學生員,連這個都不明白?”
“受教了!”方應物恭恭敬敬的說:“可是我鑽研此句後發現,父親所作所為,有違聖人之道。但子不言父過,我也不知當講不當講。”
方清之很為方應物的遮遮掩掩疑惑,大度道:“但講無妨,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為父行得正坐得直,哪裡違背了聖人教諭?”
方應物趁機道:“庶吉士之設,本不是官職,只為選取新科進士在翰林院學習經史時政,以備三年後大用也。然否?”
方清之點頭道:“確實如此。”
方應物又道:“父親眼下只是觀政庶吉士,並不是官職,三年之後散館選官之後,才可位列朝班正式為官。然否?”
方清之承認道:“不錯,朝廷館選庶常,本為深造人才,並非加官也。”
要得就是這句!方應物便將心中所想一口氣說了出來,“父親是在翰林院學習之人,本該遵循聖人教誨,潛心學習,不受外界功名利落誘惑,而三年之後才是一鳴驚人的時候。正所謂:三年學,不至於谷,不易得也。
而規諫天子過失,此乃百官之責也,但父親前月偏偏上疏進諫天子,豈不是以官員自居?豈不是受了功名利祿影響?豈不是不安心在翰林院學習?
所以兒子才說,父親所作所為,有違聖人之道也!如有觸犯父親之處,甘願受父親懲戒。”
方清之在門口呆立半晌。在眾口噤聲之時他脫穎而出,上疏直言不諱勸諫天子,這本是他很驕傲很自豪的事情,他並不認為自己是錯的,這種忠直的事怎麼可能是錯的?
但是聽了兒子剛才這麼一分析,難道自己真有錯?難道這不是自己忠直,而是自己不安分的表現?
方應物偷眼瞥見父親變幻不定的神色,從中還能看出引發了父親的自我質疑,他便趁熱打鐵道:“父親你入朝才三個月,當初上疏時只怕連一個月都不到,說是坐席未暖也不為過。你對朝政大事又敢說有多少見解?
聖人都說學習要堅持三年,不為外物所惑,父親你才堅持幾個月?即便有所心得,也該等到散館之後,真正坐到了朝臣位置上,然後才是名正言順的時候!”
方清之如同醍醐灌頂,喟然道:“吾兒言之有理,先有修身齊家,而後才有治國平天下。為父就該潛心學習三年,此為修身之道也,否則便是心性不夠純粹。”
方應物生怕父親又反悔,非常及時的吹捧道:“恭賀父親謙虛自省,體悟聖人之道,此刻心境大進!堪為小兒輩表率也!預祝父親三年大成,一飛沖天!”
有了這等吹捧,以父親的為人,還好意思反悔麼?方應物想道。
方清之被自家兒子肉麻之極的吹捧,十分不好意思,連聲道:“言過矣!言過矣!”
方應物悄悄鬆了口氣,這算是塵埃落定了。能把父親說服真不容易,不知道耗費了多少腦力。但也才爭取到三年時間,想來三年時間應該足夠了。
三年後自己怎麼也能從邊鎮回到父親身邊。只要在自己消失的三年時間裡,父親安安穩穩守在翰林院不出問題,那就可以了。
方應物唏噓不已,有這樣一個父親確實不叫人省心,當兒子的簡直操碎了心吶。將來不會為他老人家操一輩子心罷?(未完待續。)
ps: 補一更,還欠十更。
第一百三十章 離京之前的瑣事
按規矩,方應物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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