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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至此處,我必須要解釋一下。樂華和百達是國內齊名的兩大娛樂巨頭。百達是以電視起家的,又因其舉辦的百達盛典極具權威而更有影響力,樂華是專業做電影的製作公司,雖然是近年才發展起來的,但因為其幕後老闆財大氣粗,所以頗多大製作,又多是票房口碑雙豐收的大製作,因此已隱約有了要稱霸娛樂圈的跡象。不過我一直擔心成長過快,根基不穩容易崩塌,並屢次向樂華的老闆建言,當然,無果。
好吧,重點是樂華的幕後老闆正是方一恆,我的老闆、我的緋聞男友、我的金主。換言之,如果韓揚簽了樂華,我們就成了同門……
娛樂圈有很多流言蜚語,圈內的都懂要一笑置之,所以我把生的希望寄於這是一個謠言,韓揚應該會否認,或者,一笑置之。
韓揚:“你訊息很靈通啊,我們今天才簽約。”我再一次的,失望了。
韓揚似乎很滿意我驚訝的表情,我的受驚程度讓我失去了作為演員的專業,只剩下人類的第一反應。今天才籤的約就已經傳出了訊息,以方一恆一貫的作風,除非他是故意放的訊息,但是這麼大的事卻獨獨瞞了我。事情發展到現在,如果我還看不出這是臺上這三位和方一恆聯合好的,那就是我傻了。
我已經顧及不了臺上臺下電視外的人民是什麼反應,混混沌沌的結束了頒獎回到後臺,林嬈已經不知跑到哪裡去了,我也懶得再回到座位上接受眾人目光的洗禮。
和相熟的服裝師借了一套正常的衣服,請工作人員幫忙叫了計程車後從後門遁了。
回家的路上林嬈來了電話,我看了一眼把鈴聲關掉,就開始閉目養神。
金主也有坑的時候(小修)
難得的居然一晚好眠,姜陶也沒有大喊大叫的擾民,就在我深感欣慰時,林嬈殺上門來了。
自從Zita幾天前開始休年假後,我的衣食起居全都被包給了林嬈,這種將我陷於水深火熱中不管不顧的、極端沒有同事愛的行為讓我很不齒,但是礙於林大姐不可撼動的地位,只能屈服。
掐指一算,還有四天Zita也該回來了,我從未如此想念Zita。
家有姜陶,如有一賊。
雖然我打定了主意要無視林嬈,假裝不在家。但是在林嬈按響門鈴後不到五秒,一向不超過十三點不起床的姜陶居然去開門了,居然又去開門了。
果真是日防夜防家賊難防。
“不要躺在床上裝死,快點起來,回公司開會。”林嬈說著就開始扒拉我的夏涼被。
我哼唧一聲,接著一滾就把自己整個包到了被子裡,把頭也整個都矇住,繼續裝死。
林嬈畢竟是見過大世面的人,所以並不和我搶被子,直接幫我把空調關掉,把遙控器拿走,然後就去客廳看電視,由著半個小時後我被熱得受不了之後自己爬出來:“算你狠。”我憤憤不平的哼了一聲,認命的去刷牙洗臉。
林嬈把我提溜到樂華之後,我接收到了超過我被傳會成為樂華老闆娘那段時間更多的回頭率。我正要去嘲笑一番方一恆魅力不及某人時,就看到韓揚迎面走來,這就是出門不看黃曆的後果,冤家路窄的證據,說曹操曹操到的例子。
我是非常想假裝沒有看見的,但是一想到以後做了同事,我又不是瞎子,也不可能一直裝著看不見,只好硬著頭皮打了個招呼:“早上好。”
“你好!”韓揚也禮貌的回。
林嬈湊近我,用腹語說:“你熱情一點。”
鑑於我從來沒有標榜過自己能聽得懂腹語,所以回頭一臉疑惑的表情,揚眉表示:你說什麼?我沒聽見。
最後留下一臉shi樣的林嬈和始終保持紳士微笑的韓揚,像風一樣離去。
我簽約樂華已經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