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4/5 頁)
二敲他一個響頭。
老麼嗚嗚咽咽哭起來,不知道是痛還是因為自己被歸為男生國。
大家不理他,繼續談論誰有被帶到遠方流浪的優先權。電視都嘛是這樣演的,孤兒寡母會一直流浪哦,然後媽媽辛苦工作,而小孩子也去幫人家洗碗賺錢,大家都過得好辛苦,可是最後一定會苦盡甘來,過著很幸福的生活。
會不會呢?我們會不會也跟電視一樣呢?
我們興奮得全身發抖,恨不得聽到媽媽欽點我們一齊走。快啊快啊!快說嘛,怎麼又在翻陳年老帳罵不停了?
既然要離婚了,講那些已經說過八百遍的事幹嘛啊!
哎喲!媽媽愛念,個性固執古板不變通、爸爸抽菸又嚼檳榔,還愛買永遠不會中獎的愛國獎券浪費錢等等等,又不是什麼新聞了,上次有吵過了啊,不只,還有上上上次都有講到耶。買張唱片都不會重聽那麼多次,他們每次都吵一樣的,不煩呀?換點別的嘛。
可惜,父母親大人堅持漠視消費者權益,繼續重頭吵起,看起來還可以再吵三天,我們都好無力,幸好他們剛才提到分小孩時,有說到小孩子跟誰生活會比較好,雖然他們很快轉移話題,吵別的去了。不過我們可是記在心中哦,那好,我們就自己來討論跟誰比較好。瞧,我們一家子從小就懂得培養民主素養,很了不起吧?
“爸爸好凶,我們才不要跟他住。”一人率先發表爸爸的缺點。
“可是爸爸會給我們零用錢,媽媽都不會,還拿走我們的壓歲錢。”
對喔,爸爸給錢都很慷慨喔,而且從來不跟我們拿錢回去。
在這一點,爸爸勝利,得一分!
“可是爸爸不會做家事,以後媽媽不在了,一定是我們做啊,那一定會累死掉啦!”
對對!這一點也很重要,媽媽不在了,變成我們要做家事,那就沒有時間玩了耶。
太痛苦了,不要!
媽媽一分!
“我們跟媽媽走的話,可以去流浪哦,可能會流浪到臺北耶!”一群小傢伙被卡通荼害甚深,把“流浪”這詞兒看得好浪漫偉大。
“但是有時候流浪會餓肚子,怎麼辦?”
“那我們就……表演!像卡通一樣,吹笛子,叫小猴子翻筋斗,就會有很多人給我們錢。”最愛幻想的那一個想著想著心都醉了。
“笨蛋!我們又沒有猴子,你也不會吹笛子,我才會。”老大凸顯自己的流浪優勢。
老二嗤之以鼻:“我三年級以後也會教,到時就會了。你吹得好難聽,客人不會給你錢,只會嚇得跑掉,然後你就會餓死翹翹。”
“沒有猴子就沒用!”又一個加入意見。
靈光一閃——“爸爸屬猴耶!”那不是就有猴子了嗎?
耶耶耶!我們家有猴子呢!
於是,我們比大人EQ高一點,很快達成和解的共識,當大人還在吵時,我們小孩做了以下討論——
1。要流浪,就帶爸爸一起去表演。
2。離婚後,媽媽也要回來做家事。
3。過年時,我們要跟爸爸住。
4。我們想流浪,也不想餓肚子。所以爸媽有時要離婚、有時要結婚。
還有還有……
嗚——沒有“還有”了,因為爸媽已經和好了!
下次一定要記得把握時間呀,我們一致決定。
第十六篇:你怎麼在這裡!?
是的,我承認,您那一頭灰白髮裡,
有幾根是得算在我的帳上的。我從來就不是一個乖小孩,
長大之後也不是一個聽話的傢伙,這些我都承認……
可是老爸,人家都說我最像您耶,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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