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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改過或解決問題。
這一點很好理解,每次大吵的原因一定是來自情結重大,可是吵到後來您會發現雙方其實都想趁這一次大吵的機會,讓對方改正一些惡習。例如說原本因為被倒會而吵起來,但是最後反倒僵在“你愛嚼檳榔”、“你…太嘮叨”這種事情上,壓根忘了倒會的事。
吵架要是吵到有臺階下,一切天下太平、圓滿落幕;倘若吵得過火,無人節制,僵扭住了,往往會丟出一句逼迫對方屈服的狠話:“離婚!”
怕了吧?哼哼……
雖然大多時候這一招挺有用的,但是也偶有凸槌的不幸意外。畢竟有時候提出“離婚”這字眼,只是為了下臺階,終止這場撕破臉的戰事,在雙方都算保留一點面子的情況下,順利落幕;但是這一招若是太早使出來,那絕對會死個正著。
所謂太早,就是彼此的怒氣怨氣還沒有消耗完畢,還沒打算結束這種火爆,正興頭上呢,偏還脫口出挑釁的“離婚”字眼。為了證明“我才不怕你”於是飛快應道“離就離,誰怕誰”……然後,怨氣更熾,各自氣苦。煞有其事地進入“類離婚”的步驟中,偷偷期望對方會不會放下身段,當作一切都沒發生……
一對考慮離婚的夫妻通常只介意兩件事-共有的小孩與共攢的金錢。
我家那麼窮,錢事是別想了,你還得感激不必分到負債咧。錢沒有,小孩倒是不少。
這幾枚蘿蔔頭是這場婚姻到現在為止,唯一的資產與成就。雖然說要養大至成人,需要更多的金錢與心力,還不保證子女長大後成材或孝順,但是夫妻倆還是把我們爭得像是金銀珠寶似的!
拜託,爭到了之後,養不養得活還有待傷腦筋呢!現在這般的面紅耳赤,不免讓我們懷疑根本是先前吵不夠,現在就用這個吵出續篇過過癮。搞不好把我們“分配”完後,吵盡興了,雙方都來一招“孔融全部讓梨”,讓我們去亞細亞當孤兒。
大人吵得強強滾,我們做小孩的也沒閒著。
雖然說大人吵架對我們來說是件很可怕的事,但是就像經濟學裡所說的“邊際效用遞減”理論,第一天看到大人吵架,肯定是縮在角落邊發抖,震撼力十足,比看到當紅的刑事劇“天眼”還害怕。可是一旦單元劇吵成連續劇,那就一天比一天不怕了,只好奇著這伯事情何時落幕?怎麼落幕?
我們天天旁聽,聽呀聽著,在快睡著時終於聽到令人振奮精神的訊息——
哇!爸爸媽媽在分小孩耶!
事關我們的權益,我們全豎耳恭聽。
緊張緊張!刺激刺激!我們無聊且乏味的農村生活終於出現了一道曙光,這曙光將牽引我們走向連續劇般的夢幻人生!喔……這真是太神奇了!其他小朋友知道了一定會羨慕的啦!
村子裡還沒有人離婚過喔,而且也沒有小朋友因為父母離婚而離開呢!
想到我們極有可能成為開創先例的第一人,興奮得差點歡呼萬歲。
誰?是誰?父母分配到最後,是誰會成為跟媽媽走掉的那個人?諜對諜的懸疑氣氛悄悄瀰漫在幾根小蘿蔔頭之間……
“我!我是老大,當然是帶我走!”老大一副當仁不讓的神氣。打從不小心讓他先鑽出媽媽的肚皮之後,他事事爭先,就沒看他爭個第一名回來過。
老二不屑道:“不可能是你,你是長孫,全家人都不讓你走。”哼哼,這是太受寵的報應啦!哇哈哈哈……“是我啦,女生被帶走,比較不會有人反對。所以媽媽會帶走我。”
老三也好滿意自己的性別:
“我也會跟媽媽走,我也是女生。”
“我也是。”老四也道。
“我也是!”老麼目前進化為應聲蟲之列。
“笨蛋!你是男的啦!”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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