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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她沒有她想得那麼灑脫,沒有她自以為的那麼大度。
她在憎恨著。她恨這個男人毀了自己的一生。也恨著自己的痴傻。
至此,方逸臣對網路上,傳得沸沸揚揚地他拋棄妻女的醜聞,做出了完美的公關。順便還醜化和抹黑了,他那個已經記不起來的前妻。
雖然,他知道餘婉婉很可憐,很無辜。可是他會說麼?
既然,他的對手能用餘婉婉來攻擊他,黑他。他也只好狠下心,對餘婉婉絕情了。
至於,餘婉婉現在過得怎麼樣,其實他一點都不關心。他不愛她,就是不愛了。
只是,餘婉婉十幾歲時青春可愛的模樣,將永遠藏在他的心底。
從今天起,餘婉婉將成為那個妄想吃天鵝肉的癩□□。上趕著抱抬腿,卻被拋棄的虛榮女人。
方逸臣卻沒有任何愧疚之心。或許,演戲演成影帝,把自己的良心也演沒了。他活在自己的戲裡,再也出不來,也說不定。
餘婉婉咬牙切齒地看著方逸臣的表演,然後低頭繼續吃冷掉的泡麵。
她的眼淚不斷地落在面裡,冷掉的泡麵真難吃。
突然電話響了,餘婉婉接起自己那個早該淘汰的手機。
“媽媽,今年聖誕節,您能來看我麼?”兒子的蹩腳的中文透過電話傳到了她的耳畔。
“我很想去看你。可是……大概明年,明年可以過去看你的。”現在,機票錢都湊不出來。
“哦。那我提前祝您聖誕節快樂。”早熟又寂寞的男孩強打起精神說了幾句,然後就把電話掛掉了。
兒子的監護權歸方逸臣,離婚後,方逸臣就把孩子送去了米國。
所謂的一大筆錢的賠償只有十萬塊。餘婉婉很有骨氣地沒要他的錢。那時候,她想著愛情沒有,男人沒有了,至少還有骨氣有自尊。
卻不想十多歲開始談戀愛,結婚後就當家庭主婦,跟著方逸臣到處拍戲。沒有學歷,沒有工作經驗,離婚後的餘婉婉又能做什麼?
五年來,她從來不敢讓自己多想,她當過劇務,做過雜工,在演唱會打過燈光,攢錢學了點化妝技術,做過群眾演員,一上場就死能混到紅包那種……
五年來,她拼命地努力工作,賺到的錢,只能保證餓不死自己。拼命攢下點錢,全部用來跑去看她的兒子,和他打電話聯絡感情。
她也想跟她兒子在一起,陪伴他長大。而不是,讓他獨自一人留在美國。可是她卻沒有那個能力。她連自己都快養不活了。
餘婉婉把泡麵的碗放進水槽裡,慢慢地衝洗著……
突然一看鏡子,才發現,她雖然才30歲卻已經老了。她的鬢角已經白了,她的眼角佈滿了皺紋。她的臉色發黃,一臉死氣沉沉地樣子,她的眼神裡都是怨氣與不甘……沒有任何對生活的熱情。
她十幾歲的時候,也是個拍過廣告的小美女。那時候,她拍了一瓶眼藥水的廣告,看過的人都說她的眼睛很美。那時候,她甚至被稱為電眼女孩。十幾歲的時候,就有男孩在追她。
那時候,她也不知道學習的重要性。
她長大了,叛逆了,十五六就開始玩早戀。高中沒畢業,就不顧父母的反對,跟方逸臣住在一起。
從小到大,她一直很不喜歡她母親。她母親一直對她灌輸著,女人的容貌很重要,最好趁著年輕找個好男人。婉婉長得漂亮,就肯定能找個有本事的男人。至少不要向她過得那麼苦。
母親總是嫌棄父親沒本事。嫌棄他賺不到錢,他們一家只能住在60平的房子裡。
可是,她父親卻一直對她母親很好。他不介意她發牢騷,不介意她不會做家務,他縱容著她大小姐一樣的習慣。
他們過了一輩子。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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