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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開架勢猛吸一口,結果被嗆得劇烈地咳嗽起來。其實我不會抽菸,這是在山岸的指示下剛開始學的。
“我最近才知道,禁止未成年者吸菸法是1900年制訂的,比憲法還早呢!”綾乃誇張地仰著頭,說完又低下頭接著吃冰激凌。
“別跟爸爸媽媽說。”
“害怕呀?”
“害怕?有什麼可怕的?我只不過是不希望他們為我擔心。”
“如果你不希望他們擔心,你就應該回家。”
“真囉嗦!”我衝著綾乃吐了一口煙,“也別跟他們說我這身打扮,這完全是為了工作。”
“騙人!”
“騙你幹什麼?當偵探就得經常化裝嘛。”
“工作真夠辛苦的呀!”綾乃帶答不理地說著,吃了一塊小點心。
這樣跟妹妹見面並不是第一次。每隔一個月我都要把她約出來,帶她吃頓飯啦,聽聽音樂什麼的。其實是以想妹妹了的名義,瞭解一下家裡的情況。
每次見面,她總要帶來很多東西:襯衫,長褲,毛巾,肥皂,食物……我知道,這些東西不是綾乃為我準備的,而是母親為我準備的。也就是說,家裡完全清楚我在外面的狀況。雖然我不好意思開口問,但我敢保證肯定是這樣的。當我從襪子裡翻出疊得整整齊齊的鈔票的時候,又高興又覺得自己沒出息,常常感動得流眼淚。這根本算不上什麼離家出走,只不過是一個人在外邊住而已。
但是,今天我把妹妹叫出來的意義跟以往大不相同。半個月以前我剛跟她見過面。
“這個幫我保管一下。”等綾乃快把冰激凌吃完的時候,我遞過去一個信封。
“這是什麼?”綾乃看著封好了的信封,上面既沒有寫收信人地址和姓名,也沒有寫寄信人地址和姓名,她感到有些奇怪。
“不必多問。”
“不可能是錢吧?”綾乃接過信封,對著光亮看了看。
“不許看!”
“透不過來。”
“我是說不許開封,絕對不能看信的內容。”
“你這樣說的話,我偏要看。”綾乃撲哧一笑,用手指捏住了封口。
“不許開封!”我指著她的手,大吼一聲。周圍人們所有的目光一下子都集中到我身上。
“那我回家交給咱媽總可以吧。”綾乃故意沉下臉,假裝生氣地說。
“不許交給咱媽!你保管好就行了。”
“保管它幹嗎?這是護身符嗎?”
“別多問了,萬一我發生了什麼事,你再把它交給爸爸媽媽。”
“發生什麼事?”
“發生之後,你就知道是什麼事了。”
“什麼?”
“要是什麼事情都沒發生,就不用把它交給爸爸媽媽了,你就一直替我保管著,找個機會還我就是了。”
“你說禪哪?”
“反正絕對不許看!”
“知道了。”綾乃把信放進書包裡。
“你要是敢看的話,我就殺了你!”我用小流氓似的口氣嚇唬了嚇唬她,站起身來。
信封裡裝的是我寫給父母的遺言,我做好了死的精神準備。
當時的我終究還是個孩子,覺得自己能做好這種思想準備就算是壯士了,並愚蠢地陶醉其中。
在我把遺書交給綾乃以後的第二天晚上,我成了戶島幫的一個小嘍羅。
戶島幫一個叫田邊賢太的,一個人走在銀座的一條小巷的時候,突然有一把雪亮的尖刀放在了他的脖子上,然後被反剪雙手,架到兩座樓之間的狹窄的縫隙裡。襲擊他的是兩個人,而且都是角鬥士般健壯,田邊完全沒有能力抵抗。就在這時,我英姿颯爽地出現了,照著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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