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奇遇記17(第1/2 頁)
田春達的心中頓生疑雲。賀間家發生了不能將米琪兒飼養下去的事情是事實。可是,已經送到動物救護中心去了,又想要回來。大概是送到動物救護中心不合適吧!
為什麼不合適呢?在動物救護中心接受米琪兒的時候,齊木告訴彭光,過去曾經收容過米琪兒,可是彭光強行把米琪兒放在這裡了。
是後來情況發生了變化,是賀間、彭光將貓放在動物救護中心回家以後發生的變化。她回家以後大概是將把貓送到動物救護中心的事告訴丈夫了。或者是丈夫一看貓不見了就問妻子了。要是後者的話,也許是她擅自將貓送走了。
不管是前者還是後者,丈夫一聽說把貓送到動物救護中心去了,叫她馬上要回來。
其理由可能有以下四種:
1丈夫喜歡那隻貓;
2小孩或者家屬喜歡那隻貓,央求取回來;
3因為是高貴的貓,扔掉太可惜;
4送到動物救護中心去不合適。
首先是12兩種情況,彭光不可能將丈夫或家屬喜歡的貓,不經過他們同意就擅自扔掉。
第3種情況,彭光委託搜尋的時候,就曾反覆說明是一隻\"高貴的貓\",搜尋費也花了不少,彭光領回貓時還感謝了動物救護中心,說了些慰勞的話。貓的高貴,她是十分清楚的。
事後覺得可惜的話,一開始就不會扔掉的。
這麼說來,就是第4種情況了。為什麼送到動物救護中心去不合適呢?
彭光將好不容易找回來的貓,又送到動物救護中心來了。對這種行為,動物救護中心當然抱有懷疑。
結果,齊木抱著懷疑向田春達說明了情況。
對賀間家來說這種懷疑是不合適的。所以,又急急忙忙來到中心想將貓再領回去。可是,齊木這時說貓已經被田春達領走了。彭光沒有來找田春達要貓,大概正像齊木說的那樣,是難以開口吧!要麼就是因為不想引起對方更大的懷疑。
田春達想出了一個探詢賀間意向的好辦法。
他立即給賀間家掛了電話。正好夫人在家來接電話。他一說\"我是田春達\",對方\"啊\"地應了一聲。還沒等他說什麼事情,對方像是知道了是為\"米琪兒的事情\"。
\"夫人,你家的米琪兒,現在在我這裡。\"
田春達說話了。彭光像是不知該怎樣回答。
\"昨天我到動物救護中心去,看到米琪兒在那裡,我就把它帶回來了。\"
田春達沒有問對方為什麼又把米琪兒送到動物救護中心去了。彭光也沒說什麼,她不知道說什麼才好。
\"考慮到你家的情況,米琪兒我們就先飼養著。\"
彭光以驚叫的聲調說。
\"不行。米琪兒是龍強先生送給我們的。他要是知道我們送給別人了,太不好啦。我們要把貓領回來。米琪兒是我家的貓,還給我吧!給你適當的酬謝。我正想馬上去動物救護中心將米琪兒取回來。一打電話,知道讓你領走了,我正想給你打電話呢,真是這樣。\"
\"米琪兒這樣被送來送去太不好了,怪可憐的,我想應該和原飼養主聯絡一下。\"
\"我再也不往動物救護中心送了,上次是我做錯了。\"
田春達探詢的結果,確信賀間家想將米琪兒再次領回的理由,是前面列舉的第4種理由,即\"送到動物救護中心去不合適\"。但是,這樣做反而引起了田春達的更大懷疑。
\"這隻貓看來是與朱橋死亡案件有關係!那個叫賀間的人,是朱橋的上司吧?\"田春達看著郝東說。
\"是的。是直屬上司,據說派朱橋從事自由勤務的就是賀間。\"郝東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