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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四弦,定蕤賓之律,變徵尺字,得商弦之分,轉宮弦之分。
商五絃,定夷則之律,徵聲工字,得角弦之分,轉商弦之分。
角慢六絃,定無射之律,羽聲凡字,得變徵之分,轉角弦之分。
應半黃鍾之律,得半大呂之呂,變宮六字,清變宮高六,為徵弦之分,轉變弦之分。
徵七絃,定半太簇之律,宮聲五字,得羽弦之分,轉徵弦之分。
清商調
角慢一弦,定倍南呂之呂,清下羽高凡,得變徵之分,轉角弦之分。
應倍應鍾之呂,得黃鍾之律,清變宮高六,宮聲四字,為下徵之分,轉變徵之分。
徵二絃,定大呂之呂,清宮高五,得下羽之分,轉徵弦之分。
羽慢三絃,定夾鍾之呂,清商高乙,得變宮之分,轉羽弦之分。
應仲呂之呂,得蕤賓之律,清角高上,變徵尺字,為宮弦之分,轉變宮之分。
宮四弦,定林鍾之呂,清變徵高尺,得商弦之分,轉宮弦之分。
商五絃,定南呂之呂,清徵高工,得角弦之分,轉商弦之分。
角慢六絃,定應鍾之呂,清羽高凡,得變徵之分,轉角弦之分。
應半大呂之呂,得半太簇之律,清變宮高六,宮聲五字,為下徵之分,轉變徵之分。
徵七絃,定半夾鍾之呂,清宮高五,得羽弦之分,轉徵弦之分。
角調
角一弦,定倍無射之律,變宮合字,得下徵之分,轉角弦之分。
應黃鍾之律,宮聲四字,為下羽之分,轉變徵之分。
徵緊二絃,應太簇之律,得大呂之呂,商聲乙字,清宮高五,得變宮之分,轉徵弦之分。
羽三絃,定姑洗之律,角聲上字,得宮弦之分,轉羽弦之分。
應蕤賓之律,變徵尺字,為商弦之分,轉變宮之分。
宮緊四弦,應夷則之律,得林鍾之呂,徵聲工字,清變徵高尺,得角弦之分,轉宮弦之分。
商緊五絃,應無射之律,得南呂之呂,羽聲凡字,清徵高工,得變徵之分,轉商弦之分。
角六絃,定半黃鍾之律,變宮六字,得徵弦之分,轉角弦之分。
應半太簇之律,宮聲五字,為羽弦之分,轉變徵之分。
徵緊七絃,應半姑洗之律,得半夾鍾之呂,商聲乙字,清宮高五,得變宮之分,轉徵弦之分。
清角調
角一弦,定倍應鍾之呂,清變宮高六,得下徵之分,轉角弦之分。
應大呂之呂,清宮高五,為下羽之分,轉變徵之分。
徵緊二絃,應夾鍾之呂,得太簇之律,清商高乙,商聲乙字,得變宮之分,轉徵弦之分。
羽三絃,定仲呂之呂,清角高上,得宮弦之分,轉羽弦之分。
應林鍾之呂,清變徵高尺,為商弦之分,轉變宮之分。
宮緊四弦,應南呂之呂,得夷則之律,清徵高工,徵聲工字,得角弦之分,轉宮弦之分。
商緊五絃,應應鍾之呂,得無射之律,清羽高凡,羽聲凡字,得變徵之分,轉商弦之分。
角六絃,定半大呂之呂,清變宮高六,得徵弦之分,轉角弦之分。
應半夾鍾之呂,清宮高五,為羽弦之分,轉變徵之分。
徵緊七絃,應半仲呂之呂,得半姑洗之律,清商高乙,商聲乙字,得變宮之分,轉徵弦之分。
變徵調
商一弦,定倍無射之律,變宮合字,得下徵之分,轉商弦之分。
角二絃,定黃鍾之律,宮聲四字,得下羽之分,轉角弦之分。
應太簇之律,商聲乙字,為變宮之分,轉變徵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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