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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日常的公務中,表達依附關係的象徵符號仍然佔有一席之地。就連平常的公文也以禮儀的形式包裝起來。例如,在回答君主旨諭的奏章裡,君主的話必須全文照錄。這不僅僅是一種良好的官僚實踐,以便使文書往返時有一條清楚的備查線索。作為一種禮儀,奏報人所錄的君主的文字經常大大地多於他本人謙卑的應答。另一種通常的文字叩頭形式,是奏報人謙卑地照錄君主在他被退回來的奏章字裡行間所寫的訓斥性的硃批。
文書中的這種禮儀強化了官員與君主間透過政治任命而建立起來的個人紐帶。如同我們剛剛在謝恩表中所看到的那樣,強化的動力則是互惠。那種禮儀性的羞辱不是一種貶抑的標記,而是特殊身份的象徵:用儒家的語言來說,官員們並非君主的工具。君主可以訓斥他們,嘲弄他們或處罰他們,如同一個嚴厲的父親對待他犯錯的兒子。但是他們之間的關係並不卑猥,因為他們是有“人心”的,有能力像人那樣行動,而不是機器或蠢笨的動物。他們不像那些低階胥吏,既不是規章的傀儡也不是為日常程式所牽動的機械。
君主要實現對官僚更有效的控制,就必須超越常規程式。
覲見制度,機要考評系統,以及把高階官員同常規制度部分地分離開來都是出於這樣的目的。在弘曆的官僚系統中,他所面對的官員級別越高,常規因素所起的作用就越弱。在這一制度的硬端(即由行省長官和各部院首腦組成的那個“俱樂部”),對話的規則是高度個人化的。在日常公文和謝恩表之類的禮儀性文書中,這種個人關係都一再得到重申。翫忽職守被看作是對君主本人的冒犯,君主因此而出現對臣下的信任裂痕則是由於臣下的忘恩負義。結果,行省和京城的高階官員是根據兩套規則行事;在形式上,他們仍然受到行政處分則例的制約,君主可以據此將他們交吏部議處。然而,除此之外,他們又受到了君主的直接注意——他可以透過用繁瑣禮儀包裝起來的個人關係來激勵他們,責備他們和恐嚇他們。
個人關係同時在禮儀和事件的領域裡發揮作用。某些事件——特別是我先前界定過的“政治罪”——是最有效的媒介物,使得那把中國官僚君主制的最上層捆綁在一起的個人紀律得以滋生成長。這是那種弘曆可以利用的機會,以防止他的高階官員們偏離他個人的控制而滑入常規節奏和裙帶關係。
叫魂危機中帝王控制的運作
叫魂危機為對個人的紀律整肅提供了特別合適的機會,因為它是一個建立在如此荒謬的基礎之上的案件。君主的憤怒可以發洩在行省官員身上,因為他們未能抓獲妖黨首犯。然而,這樣的失職卻是不可避免的,因為這樣的妖首並不存在。叫魂案件雖如此荒謬,但弘曆在當時卻對此並無察覺。不過,說弘曆“利用”了政治罪並不見得比說政治罪“利用”了他更接近真實。
政治罪為君主的某種行為的產生提供了一個大背景,而這種行為的塑造則應歸之於官僚君主制的一些長期存在的結構性特點。弘曆將各省官員們在緝捕妖首問題上的失職歸咎於他們的怠情、遲疑、對無能屬下的姑息,也歸咎於江南的腐敗以及官員個人的忘恿負義。這些問題正是君主常年關注的焦點。我們已經看到,弘曆要在常規環境裡對付這些問題有多麼困難。像叫魂案這樣一樁政治罪所造成的最大沖擊,就在於它動搖了官僚們用以有效保護自己的常規行為方式,從而為弘曆創造一個環境,使他得以就自己所關心的問題同官僚們直接攤牌。
嚴飭屬下
我們已經看到,弘曆對督撫們整飭屬下時的失職有多麼失望。在君主看來,狡猾的地方官對縱容和輕信的督撫們隱匿下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