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第4/4 頁)
經濟實惠,沒有過多裝飾。“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于歸,宜其室家”是婚姻的真正目的。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它屬於微觀經濟的範疇。微觀經濟是宏觀經濟的執行基礎。婚姻,是滿足人類本性需求的初始條件,而非充分條件。婚姻,是在法律範疇之內的。法律只具有保護家庭成員所擁有共同財產的分配與分割的功能;而對於成員之間的吃飽、睡好是無能為力的。其功能僅限於經濟層面,即作用於最低層面。一張結婚證書,決不是美滿婚姻的“博士文憑”。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利益的最大化——人為什麼要結婚(2)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婚姻是人們為了滿足於本身需要並降低交易費用而實現效用最大化的一種組合形式,類似於企業的存在是為了要比市場交易節約交易成本。
人的本能行為:食、色,幾乎時時發生在我們身邊。如果此類行為都要透過市場交易才能完成的話(假設市場是充分開放而能提供所有此類物品的),那麼,這些滿足於人之本性的活動就會時時刻刻地在市場上發生。不難想象,其交易費用或成本要遠遠大於在家庭內部完成的。
在古代社會,家庭是一個最基本的生產單位。男耕女織,是一種生產勞動的分工協作,更是一種最佳的人力資源配置。食、色二者,均可得以滿足,一舉兩得;成本低而效用大,何樂而不為?微觀經濟結構合理,綜合國力豈不做大做強?所謂漢唐盛世,無非如此而已。
現代社會人們組成一個家庭,像是在經營一家股份公司:其主要成員本著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原則,共同合作經營。其理想境界應是:分配合理,利益均沾。其存在的邊界,取決於邊際投入與邊際收益。任何一方感到其邊際投入與邊際收益不相稱時,便會撤資散夥,分道揚鑣;婚姻危機,隨之而來。
從人的需求來說,男女之間各取所需,各得其所,無不在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可謂天經地義。此外,如今社會呈多元化發展的趨勢,存在著太多的擋不住的誘惑。錢鍾書先生說:“忠實的是沒有機會,有機會就不忠實了。”這不無道理。喜新厭舊,也符合效用遞減法則。古之所謂“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得著不如偷不著”云云,以及今人對偷雞摸狗之徒的所謂“三賊”(賊心、賊膽、賊錢),無不說明:經濟實力,乃是男歡女愛、婚姻家庭的重要基礎。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分析,婚姻是人類得以延續的必然,結婚組成的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單元。每個人有相應明確的權利和義務,社會才能得以穩定有序地發展,於是形成了一套社會婚姻規則,每個人都必須遵守這套遊戲規則。當然人們也有選擇不結婚或不生育的權利,如果是自願的選擇我就不做分析了。
愛情是婚姻的核心元素之一,因此結婚不僅是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指的是家庭成員優勢互補、互相配合,共同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共同分享生活的喜樂,這裡指的是個人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的需要,更是情感交流、關懷的需要。社會以家庭為組成單元,於是就有了親人與其他人的區別,在當今這種社會制度下自然會產生信任危機,其他人並不是那麼可信。私有制使人類的私利性得以滋生,高科技的普及無奈地使人與人之間的距離越來越遠,社會似乎變得越來越冷漠了。於是親人就成為最值得信任,同時能得到最多真誠的愛的物件,尤其是夫妻之間,這種情感的需求越來越強烈。
因此,因愛結婚的想法是婚姻思想的主流,至�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