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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門方向跑去。
“小弟,我們往西城門出去,那裡有條小道,可能夠快速到那官道。”
說著朝右手邊而去,皇甫天雄與其他幾名衙役也忙是跟他而去。
出了西城門,果有條小道,徑直朝一座小山上去,穿過小山便是一條大四馬寬的官道。往南去則杭州方向,北則鎮江方向。
“此下可如何辦?”
“子谷兄,咱們就分頭追捕!”皇甫天雄帶上兩個衙役朝北方向追去。
來往客商甚是匆匆,有乘轎子,有騎馬的,見皇甫天雄幾人衙役裝扮,正尋找人,不由好奇,投來幾分好奇神色。
若此要是有匹馬,該是多好,正想到路邊找戶人家租匹馬來。
忽想起,他定是知道訊息後出逃的,而逃跑是豈會走官道,當是走小路了。
只是剛才心急之下未想到,不覺疑惑起來,他竟然會在官府抓他前得知訊息,而後出逃。
想來追他已是沒有意義,也是已逃出臨安城去。
皇甫天雄回頭對兩個衙役道:“莫要再追了,那翁阿狗已是逃的無影蹤,我們追不上了,還是打道回府。”
兩名衙役看了看,跟著皇甫天雄往回走去。
回到衙門,方秋獲尚在堂上等著訊息。
皇甫天雄忙是上前將事情經過一一稟明。
方秋獲大吃一驚,疑惑道:“這翁阿狗竟會事前得到風聲,我們從那二人得知他資訊到下令拘捕他不過一刻時辰,他會如此之快得知風聲,那他得知風聲的速度也是夠快的!”
此刻,那李元科與那幾名衙役也是回來了,沒有找到那翁阿狗。
方秋獲在堂上,當即對二人做出了宣判,二人因舉報有力,由功抵罪,脊杖二十,徒三年。
文吏將案卷整理好後上報刑部。
此已實屬輕判,要知在宋朝,按照《宋刑統》來判,對盜賊的判刑甚重,無論盜的財物是否,基本都是流配及以上。
到了後衙,方秋獲、皇甫天雄、潘書記、王知縣四人圍在一起,不覺深感疑惑。
王知縣道:“此事甚是蹊蹺,那翁阿狗為何會在如此短時間內獲的訊息,定是衙門中有內線!”
方秋獲點了點頭,捋下長鬚:“看來此案甚是複雜,恐怕牽涉人員不是一、二個,而是一群啊,從衙門公職人員到各路大仙、普通百姓都會有。”
王知縣和潘衛也是附和。
皇甫天雄暗想,用現代的案情來說,這可是窩案了,牽涉到部門人員了,很可能有縣級幹部涉及啊!
方秋獲看著王知縣:“現下起,為防範秘密洩露,你們縣衙且不要管此案,全權交與我們來處置,到時只需施行我們行令、派人協助我們調查即可。”
王知縣忙抱拳稱是,當即囑咐下去。
來到驛站,天色已暗,幾人匆匆吃了些飯。
此下,皇甫天雄也是犯難了,接下來,該如何辦?好不容易,審訊出來那翁阿狗,現下人已是不見,線索已是斷了。
“義父,短短時間內,他能跑出多遠?當時應是下令各州縣,全路通緝,設關卡,抓捕他!”
方秋獲搖了下頭:“想必他已早有準備,就算我們設關卡抓他,只能無功而返!”
潘衛附和:“如此興師動眾,只能打草驚蛇!”
“可是我們已是驚了他,如不傾盡全力抓他,只能讓他逃走!”
方秋獲沉思片刻道:“現設關卡已是無必要,且是擾民,你們派人盯住那翁阿狗家,還有在城裡加強巡查。”
“義父懷疑,他人未出城,仍是在臨安縣?”
潘衛也是好奇道:“大人,為何如此認為?”(未完待續。)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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