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三人失蹤特大案(下)(第1/2 頁)
從現場勘察的痕跡來看,兇手對現場是進行了清理的,雖然他並沒有清理乾淨。
走的時候,又把門窗關好,讓人暫時看不出異樣。根據這一點分析,很可能是熟人作案。如果是陌生人作案一走了之就可以了,完全沒有必要做多餘的動作。
經過了幾天的摸排之後,有一個叫吳雙琪的村民,進入了韋鴻宇的視線。兩個人還有一些親戚關係。按道理說他們的關係應該要好一些才對,但是兩個人因為李老頭家的牛吃過吳雙琪家的莊稼,而發生過激烈的衝突。
倔強的李老頭兒,對別人講過這樣的話:如果我們家發生點兒什麼事兒,那一定就是吳雙琪乾的。
韋鴻宇讓派出所傳喚了吳雙琪。
吳雙琪表示,在案發的當天他並沒有去過李老頭家,自己一直在家中幹活兒。
韋鴻宇和王軍,在案發現場並沒有發現可以確認兇手的直接證據,所以,雖然吳雙騎有嫌疑,二人也不能有進一步的動作。
案件到此陷入了僵局,經過兩天的思考之後,韋鴻宇決定還是從尋找屍體上入手,他從魯甸縣公安局借來了警犬。
警犬帶著大家來到了距離李家不到500米的一處灌木叢,在這裡發現了一隻小孩子穿的鞋子,李水妮確認這就是她侄女李飛的鞋。
韋鴻宇和派出所的同事帶著警犬,又在四周進行地毯式搜尋,在不遠處發現了一個非常隱蔽的小山洞,洞口長滿了雜草和灌木,隱隱的有一些臭味傳了出來,韋鴻宇和王軍相互看了一眼,都斷定裡面一定有屍體。
大家把洞口清理乾淨之後,用手電筒照進去,發現山洞並不深,大概四五米的樣子,在最裡邊發現有三個裝的鼓鼓囊囊的編織袋,韋鴻宇進去之後開啟一看,正是人的屍體。
經初步勘察,三人頭部都有被鈍器打擊過的痕跡。
這個山洞非常隱蔽,不熟悉的人,即使從洞口經過都不一定能夠發現,這再一次驗證了韋鴻宇的分析:本村熟人作案。
又經過了幾天的摸排,韋鴻宇發現有一個叫曹山河的人比較有嫌疑,此人原來居住在建水村,現在已經搬到永盛鎮上居住。
去進行摸排的同事反映,第一次找這個人問話時,只是例行走訪,他說自從搬到鎮上之後就和建水村的人沒有了什麼接觸,同事問他案發當天的行蹤時,他說自己一天都在家裡待著,哪裡都沒去過。
他還強調自己這兩個月都沒有去過建水村了。
但其他的摸排同志反映,這個曹山河在建水村居住時與李老頭兒也有過矛盾,而且在案發之後,他還回過建水村。
他為什麼要隱瞞回過建水村的事實?這引起了韋鴻宇的高度警惕。
任何一個人說謊都是為了掩蓋事實的真相,韋鴻宇決定馬上傳喚曹山河。
韋鴻宇帶著一行人馬上趕到鎮上,來到曹家,剛巧曹山河從裡面出來正要鎖門,幾個人立即衝過去把他控制了起來。
韋鴻宇在曹山河已經推出來的摩托車上和頭盔上都發現了一些疑似血跡,在摩托車的工具箱裡還發現了一個小本子,在本子的後面,寫著這樣一句話:這麼快就找到了,還真有點兒本事。
上面的日期,正好是韋鴻宇發現身屍體的第三天,此人一定跟案件有關!
大家將將其帶回派出所,經過一天一夜的攻堅戰之後,曹山河終於承認自己就是殺害祖孫三人的兇手。
原來曹山河的父親因盜竊罪坐過牢,而李老頭兒就是當年指證他的人,雖然這件事已經過去很多年了,但是曹山河一直認為是李老頭故意陷害他的父親,沒有李老頭的指證,他的父親就不會坐牢。
所以曹山河對李老頭兒一直記恨在心。
後來的一件事終於成為了這起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