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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長這些名稱。北美洲的野蠻人
到今天還是這樣在治理他們自己的,並且治理得非常之好。
但是,隨著制度所造成的不平等凌駕了自然的不平等,富
裕或權力也就比年齡更為人所看重,於是貴族制就變成了
選舉的。最後,權力隨著財產由父子相承,便形成了若干世
家,使政府成為世襲的;於是人民就看到有二十歲的元老了。
從而,便有三種貴族制:即自然的、選舉的與世襲的。第
一種只適於純樸的民族;第三種是一切政府之中最壞的一種。
第二種則是最好的;它才是嚴格說來的貴族制。
第二種貴族制除了具有可以區別兩種權力的這一優點
而外,並且還具有可以選擇自己成員的優點;因為在人民政
府中,全體公民生來都是行政官,而貴族制則把行政官只限
於少數人,他們只是由於選舉才成為行政官。用這種方法,
則正直、明智、經驗以及其他種種受人重視與尊敬的理由,就
恰好成為政治修明的新保證。
還有,集會也更便於舉行,事務也討論得更好,實行起
來也更有秩序、更加迅速;可敬的元老們比起不知名的或者
受人輕視的群眾來,也更能夠維持國家的對外威信。
總之,最好的而又最自然的秩序,便是讓最明智的人來
治理群眾,只要能確定他們治理群眾真是為了群眾的利益而
不是為了自身的利益。決不應該徒勞無益地增加機構,也不
應該用上兩萬人來做只需挑出一百個人便可以做得更好的事
情。但是也必須指出,共同體的利益在這裡也就開始更少按
照公意的命令來指導公共的力量了;而同時,另一種不可避
免的傾向又會從法律奪走一部分執行的力量。
就其特殊的便利著眼,則一個國家必須不能太小,人民
也不能太簡單、太率直,以致於法律的執行竟可以由公共的
意志直接來決定,就像在一個好的民主制國家裡那樣。同時,
一個民族也必須不能太大,以致因治國而分散的首領們得以
在各自的轄區內割據主權,由鬧獨立開始而終於變成了主人。
但是,如果說貴族制比起人民政府來不太需要某些德行
的話,它卻更需要另外一些為它本身所特有的德行,比如富
而有節和平而知足;因為徹底的平等在這裡似乎是不合時宜
的,那是就連在斯巴達也不曾見過的。
此外,如果這種形式帶有一定程度的財富不平等的話,一
般說來,那只是為了可以把公共事務的行政託付給那些最能
供獻出自己全部時間的人,而並非像亞里士多德所提出的那
樣,是為了要使富有者可以常常佔先。反之,更重要的倒是,
相反的選擇有時候會教導人民認識到,人的優點要比財富更
有理由值得重視。
第六章 論國君制
以上我們一直是把君主作為由法律的力量而結合成的一
個道德的與集體的人格並作為國家中行政權力的受託者,來
考慮的。現在我們就來考慮這種權力集於一個自然人的、也
就是集於一個真實的人的手裡;唯有這個人才有權依法來行
使這種權力。這就是人們所說的國君或國王。
其他的行政機構都是由一個集體人格來代表一個個人;
唯有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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