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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才能。
“知人”就是要會識人、會選人。這是善任的前提。首先,識人選人要堅持正確的原則。一是要有正確的人才標準。無才無德是庸人,有德無才是好人,有才無德是小人,德才兼備是賢人。看幹部、識別人,一定要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尤其要把“德”作為第一標準。二是要出以公心,不帶個人感情色彩,不以個人好惡取人,不摻雜個人利益成分,堅持實事求是,公平正義。三是要堅持辯證識人,走出一系列認識誤區,不以偏概全,不先入為主,不抱有成見,不求全責備,不偏聽偏信,不只憑印象。其次,識人選人要堅持正確的方法。一是要從一個人的全部經歷中去了解人,不要只瞭解一時一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從檔案上看,看他的全部經歷,瞭解他的全部歷史。還可以透過與之曾經共事的人瞭解他的過去情況。二是依靠群眾識人選人。一個人的眼光難免受到侷限,認識也難免具有片面性。多聽一聽群眾的意見,是避免主觀認識侷限性、片面性的最好途徑。要相信大多數人的眼光。三是多看現實表現,用發展的眼光識別人。既要把歷史表現同現實表現聯絡起來看,又要堅持以看現實表現為主。哪怕過去犯過錯誤的人,只要真正改正了錯誤,也要充分信任,大膽使用。四是要建立一整套科學的考核評價系統,用資料說話,以政績服人。對一個幹部的評價,不能只憑印象,只憑個人感覺。應根據幹部的工作實際情況、崗位特點,制定形成一整套科學的考核評價機制,客觀、如實地反映幹部的工作狀態、工作績效。這是保證正確識人、公平選人、科學用人的可靠機制。
“善任”就是要會用人。一是要揚長避短,做到人盡其才,人盡其用。用人之長,避人之短,乃用才之道首策。朱元璋曾經說過:“人之才智或有長於彼短於此者,若顧其短而摒其長,則天下之才難矣。”人各有長短,只有用其所長,避其所短,才能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用盡其好。與人類現有的知識、經驗、能力相比,任何人都不可能全部包容,成為一個無所不能的全才。用才必須不拘一格,只要是有用的人才,就要打破地域、年齡、學歷、親疏等限制,大膽起用。二是要求才若渴,做到容人之短,用其所長。有容乃大,領導者不能妒賢嫉能,要容得下比自己強的人,要敢用比自己強的人。要容得下別人的短處,不求全責備。不僅如此,領導者還要善於容人之短,寧用有缺點的能人,也不用四平八穩的庸人。領導者在用人時只有具備“容人之短”的度量和“用人之長”的膽識,才能充分發揮人才的長處與優勢。領導者還要容人之過。“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再能幹的人才,只要多做事情,就難免犯錯誤。下屬犯了錯誤,不能一棒子打死,要指出不足,促其改正。必要時領導者對下屬所犯的錯誤還要主動攬過,給下屬改過的機會,創造改過的條件。攬過並非無原則的包容,而是要分清是非,區別輕重。對於事關大局的重大過失,一定不能姑息遷就。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寬容大度的人總是使人感到可親、可敬、可信。容人之過,還要容人改過,不要急於求成,強求別人“朝錯夕改”。要允許別人對所犯錯誤有一個認識過程,糾正過程。三是要有愛才之情,敬才之心,勵才之術。要把人用好,領導者必須懂得尊重人才,愛護人才,珍惜人才。人才最希望、最渴望、最需要得到的是尊重,是信任。領導者對人才真心以待,給以充分的尊重和信任,人才則以“士為知己者死”回報,赴湯蹈火在所不辭。把人用好,要求領導者還要掌握有效的激勵方法。古人云:“矢不激不遠,人不勵不奮”。獎勵是對貢獻實實在在的肯定,有貢獻就應該得到獎勵。貢獻大的多獎,貢獻少的少獎,一般的不獎,差的該罰則罰,做到賞罰分明。
組織協調能力。所謂組織協調能力,主要是指領導者圍繞工作任務,對人、財、物等資源進行合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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