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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驚詫。
首當其衝的一位禿頂大叔條件反射得對我點點了頭,並將入口處的位子讓給了,自己從側邊擠了出去。其他人也紛紛效仿,彷彿碰到我就會被傳染到疾病一般得拉開了距離。
我卡在門前,不知道是直接進去,還是等著裡面開會的人全部出來我再進去。
徘徊的檔口,一個熟悉的白髮大伯從會議室裡面笑著走了出來。他看到我比前面的人還要驚訝,一把將我從中央拉到了旁邊,小聲問道:“哎,銘心你怎麼在這兒?”
我還沒來得及喊一聲“舅舅”呢,舅舅就將我往回拉,一邊拉著我一邊還道:“趕緊回去,這哪裡是你小孩子來的地方?”
身為“小孩子”的我指了指剛才一腳就能邁入的會議室,掙脫這舅舅的手掌,苦笑道:“舅舅,我來這兒找方,方之的。”
“方之?”舅舅放下了我的胳膊,用更驚詫的聲調問道:“你哪打聽來沈之的原名?哎,算了,我的乖姑娘,跟舅舅走吧,別這邊鬧事了。舅舅可惹不起建福,咱今天好不容易談下了專案。”
“。。。。。。”我在心裡哀悼了一遍自己的形象,卻又只能哭笑不得被舅舅拖著往回走。
一個深沉的聲音從會議室的門口傳到了我和舅舅的耳畔,在冷氣充足的走道間響起,卻如暴風襲來讓人停止了呼吸。
猛然聽到這個聲音,我眼前的事物就像被蓋上了一層紗,一切都恍若不在,一切流轉都彷彿停止。我側過頭去,在方才自己站的那塊地毯上,看到了一個高大模糊的身影。
陰霾天的半空中,日光原本不甚充足,透過厚厚的玻璃牆也只勾勒出他一個成人的身形。不過即便一個身影,我也能認出來,他是方之。
他一如所料的西裝革履,長腿在光影下拉出陰影。光潔的臉龐透著稜角分明的冷俊,烏黑深邃的眼眸補足了不甚明亮的日照,像火光照在臉上一般投來逼迫和焦灼的視線。
側著身子,我聽到他叫道:“唐銘心。”
喊聲乾脆,而且冷冽。
我對著舅舅歪了歪嘴,頭往會議室的方向偏了偏,就見舅舅犯難道:“你真惹了他啊?”
舉了舉手上的三張合同紙,我呵呵笑道:“小事情,小事情,舅舅放心。”
舅舅又瞟了一眼遠處的建福ceo,朝我偷偷晃了晃手裡的手機,才告別道:“別惹事啊,舅舅先走了。”
我嘿嘿得擠了一張笑臉送別舅舅,而後才咬了咬嘴唇,轉身向方之走去。
走得越近,我才覺得自己承受不了這種給予壓力、讓人沉重的視線。鼓足了勇氣,我抬起頭來,看到的是一雙和記憶中有著些許相似的鳳眼,和其中陌生卻又熟悉的眼光。
我以前居然沒注意過,他的鳳眼漂亮到這個地步。
建福ceo衣架子般得西裝裹身,英倫風格剪裁的韻味讓他展示到淋漓盡致。我很想讚一句,十幾年了,他穿衣的品味永遠這般既風尚又經典。
儘管他喜歡將棒球衣當成睡衣,每每從上到下穿著的顏色不會超過三種,但是他確確實實是個衣架子,連當年f中的呢子校服也被他hold得上了檔次。
而那邊,方之看向我的眼神,陌生變得越發陌生。
我心裡忽然有點發堵。真的,十年後的方之,現實生活的“沈之”,他不認識我。
他的身高自然不會保留重生那會兒的少年高度,在我的一個夢醒間,像是被灌溉了營養液而後瘋長的稻草,已經竄到了我視線落不到的高度。
方之看我走來,一個字也未吭聲。直到彼此間的距離只有了一臂之長,他伸出了手,直接從我的手裡抽走了那三張合同紙。
他翻了一頁,直接看至簽名處。
我結巴道:“呃,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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