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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得不再認識你的時候,你一定要殺了我,因為那時候,我撲向你的時候,我生不如死。
那時我靠在沙發上抱著墊子問一旁吸菸的tony,“你說,如果有一天我變成了殭屍,你會不會殺了我?”
“當然不會,”他轉過來,金色的長髮遮住眼睛,“我會讓你把我也變成殭屍,然後拉著你的手,去周遊世界。”
“你在笑些什麼啊,發春嗎?小tommy,可不是這個季節!”醫生在一旁大呼小叫,vivi瞪了他一眼,不滿他吵醒她的美容覺。詩人的聲音還在繼續,
但是還會有鮮花和星光
嘆息和希望
和那大街上
濃密的樹下情人的笑語
還會響起鋼琴的聲音
就像這寂靜的夜晚常有的情景
可在我住過的視窗
不再會有人默默地傾聽
“是西班牙的胡安《我不再歸去》,你家鄉的歌。”我轉過頭看向約瑟,他的唇色蒼白,“這是一個亡靈的歌,他在懷念過去。”詩人解釋“真可悲對不對,再沒人看得到他,時間流逝,被遺忘,被埋葬。就像從沒活過。”
“可他愛過啊,”Tony的聲音傳來,“你沒發現嗎?他愛的人會懷念他,他並不可悲,你太消極了。”詩人不再言語,倒是醫生喋喋不休不停,vivi徹底醒了過來,開始和醫生爭論關於該不該把時間花費在睡覺這個問題上。我坐在前排tony旁邊,看微弱的暖陽照在他金色的髮絲上,我忽然問他,就像十年前的晚上,
“如果我變成一隻殭屍,你會不會殺了我?”
地鐵在夜色穿梭,黑色的城市仍舊一片燈火輝煌,人類看似仍舊生生不息,而薇薇安知道,在看不見的城市夾隙,有數不清的強大生物與之共存。
就像醫生。
皇后街區226號,薇薇安又對了一遍門牌號才小心翼翼的敲門,鎏金的大理石臺階一塵不染,薇薇安低頭能清晰地看見自己的倒影,她有些惴惴不安。再次按下門鈴,她聽到一雙長筒靴子的聲音抨擊地板輕快地跑來,門開了一條小縫。
“你找誰?”露出頭的女孩大概只有六七歲的樣子,褐色的鬈髮和綴滿珠寶的公主裙,一雙眼睛是大大的寶石綠。她的聲音極其稚嫩清脆,宛如聖歌。
“啊,我是《時代》的特約記者,請問這是格雷醫生家嗎?”薇薇安忙問。
女孩微微偏了偏頭瞅了薇薇安一會,然後極其響亮的回頭大喊“爸爸,有人找!”
然後她又轉過頭,仍舊只開了一條小縫,“那麼,你是他新的女朋友嗎?”
今天早上我竟然忘記了tony最喜歡的顏色,我記不清是灰色還是寶石藍,以前那些爛熟於心的他的小愛好慢慢流出了我的記憶,我不在乎忘記我的家鄉我的名字,可我最害怕忘記他。於是我今早又問了他一遍,那時vivi在一旁讓他幫忙扣內衣的肩帶,我開著車他往後轉了幾次,欲言又止,然後我終於問,
“嘿tony,你最喜歡什麼顏色?”
“寶石藍。”他答,專心致志的低頭扣肩帶,“為什麼想到這個?我記得你十年前就知道了。”
“沒,隨便問問。”開車的右手開始僵硬,我忽然停下車,“換人開吧,我有些累。”
醫生有些擔憂的看了我一眼,我對他稍稍搖頭,坐進後排的位子,拿起日記和筆。沒有時間了,我必須告訴你我染上屍毒的經過。它發生在一個月前的路易斯安娜州,那時我們踏上旅途才不久,大約有三個星期,那時我們遇見vivi也不久,tony也還沒有愛上她,雖然我已看出端倪。
作者有話要說: 其實這是一箇中短篇,各位大大,時間變化比較靈活,應該可以跟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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