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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客氣,我走了。”有種直覺告訴他再待下去會不妙,單行爾連忙推車走離。
這時,於覓發現他一車子的餅乾糖果,不禁有些好笑。“這是要辦同樂會?”
糟,他都忘了自己還有這一車。“這我女友要吃的。”
真的假的?於覓抬眉,“喔”了很長一聲。“那你還真疼她,替她買這、麼、多。”
滿滿一車,各種廠牌各種口味都有,她想起他瞧見泡芙時閃閃發亮的眼神,儘管他掩飾得極好,卻瞞不過她。她覷了眼他推車裡的物品。“脆笛酥?OREO?Pocky?你女朋友的口味真可愛。”
可惡!單行爾俊臉漫上一股燥熱。他才沒女友,之前那些女人全都是看他光鮮外表才和他在一起,久了卻發現他與她們想像的樣子全然不同,便一個個失望地分手離去。
是怎樣?他也是人,總有一、兩個個人嗜好,同樣也會吃喝拉撒挖鼻孔,他就不信金城武不會放屁——反正幾段感情這樣談下來,他也累了,單身萬歲,一個人最自在!
於覓沒多說什麼,他裝腔作勢,硬是表現自己對那整車零食興致缺缺的模樣實在是……怎麼說呢?好吧,挺可愛的。
想不到見面三次,她對他的印象從可惡變成可愛,可喜可賀,畢竟人生就是要放下仇恨,減少對立,世界才會和平。
於覓正要離去,這一次卻換他叫住了她。“等一下,你的褲子。”
“嗯?”
單行爾咳了聲,一臉正色。“你的牛仔褲,洗的時候記得翻到反面,還有千萬不要曬到太陽,若是第一次下水,最好先泡鹽水定色,泡差不多四小時左右……”
他啪啦啪啦講起了牛仔褲正確的洗滌方式,於覓挑眉,好氣又好笑。“單先生,我賣牛仔褲的。”
言下之意就是她不會知道得比他少,這下單行爾糗了,還好裝模作樣他最行,他立刻將墨鏡戴上,佯裝看了看時間。“喔,我差不多該走了。”
“慢走。”她看望他離去,那故作安泰的背影完全勾惹出她想大笑的衝動,前一刻被人不小心潑了可樂的倒黴心情一掃而空。
不過他會來這裡購物,代表住在附近,這麼巧?
她想著,走到餅乾糖果區,同樣抓了一盒脆笛酥跟OREO,驀地有些好奇——
那個在時裝盛會上總是手持香檳,悠然淡笑的男人,吃這些小東西時,又會是什麼模樣?
真有趣,不是嗎?
只是於覓還沒機會看到他吃甜食的模樣,倒是在兩個星期後,先看到他出來倒垃圾。
看來兩人確實住得近,是同一個社群,連丟垃圾都在同一處。
晚上八點多,街燈下,他一頭閃耀的咖啡金實在很難錯認,不過真正讓於覓傻眼的是他身上的裝扮——一件V領長袖針織衫,外搭學院風黑色背心,下身穿著貴到嚇人的名牌牛仔褲,唯一談得上正常的應該是那雙勃肯鞋,至少夠休閒。他這副打扮是怎樣?剛從攝影棚回來?
他也注意到她,臉上表情有些意外。“於覓?”
“嗯。”她沒搭理他的詫異,只是盯著他這身打扮。“你剛下班?”
他俊眉一挑。“沒,我今天休假,一直在家。”
這傢伙在家就穿成這樣?有沒搞錯!
“好,那沒事了。”於覓扔完垃圾,轉身離去,服了他,她每個月會選兩個週五公休,做些自己的事,想不到連續兩次都遇見他。她轉頭,看見他被鄰近婆婆媽媽包圍,俊臉含笑,看來他真是天生公關的料,只是非我族類,她沒打算深交。
就在這時,兩人視線不經意對上,他一愣,隨即勾了勾唇,那表情隱含得意,好似在說:看吧,我多受歡迎?
於覓好氣又好笑,這人是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