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香菱(第1/2 頁)
“此法給經營管理權,給半成乃至一成之股權,不過是用人不疑、千金買骨的晉商東夥合作之法。但有了此三年一次抽紅,此法才算當世之好法了。”
前世這個方法是炸雞國四大財閥之一的四井財閥所用,以人為本的理念同以組織至上的四菱集團算是不同理念的典型財閥代表。
賈蓉接過寶釵丫鬟端上來的茶:“無人能讓掌櫃皆不貪,順其而行之,人之所求不過榮華富貴、人前顯貴,讓其人前顯貴,金銀才能排了尾,才是此計高明之處。”
“三年之本意,不過讓其掌櫃自行經營、開拓進取,因三年方抽紅,時間過長,賬上餘錢自要去做別的,也是薛家生意。”
“薛家是皇商,誰敢虧損虛耗,非掌櫃無能為,則必弄鬼,報與衙門或是錦衣軍,破上一二回財,殺了雞儆猴不行,就再殺只猴罷,如此各省都能消停些。”
如今的薛家雖然呈現頹勢,但依舊是鉅富,只可惜管理沒有到位,外加掌櫃夥計懶散還偷取,因此短短十年不到,竟直接窮精光了。
其中,薛蟠行商又是一個天坑。
不怕富二代躺平,就怕富二代創業,古今皆然。
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去幹就好。
所以賈蓉給寶釵建議:“天下熙熙皆為利往,天下攘攘皆為利來,掌櫃們能合法賺取更多金銀,一旦違法則懲罰觸目驚心,損耗自然有所好轉。如此薛家只需派好掌櫃,掌握賬本,不時抽檢,自有專人為其出力,豈不便宜?”
如果不是皇商身份,羽朝地大物博,比炸雞國大出幾十倍去,其實還真不好用這個方法。
當然,賈蓉這裡還有另外更簡單的法子,只是薛家用了這個法子也就沒必要了。
薛寶釵初始感覺不甚厲害,細細琢磨,才覺出味來:“此法之要,不過‘人心’二字。”
看向賈蓉道;“怪道你問看重製度還是看重人,此法皆是制度,但人方是其中根本,看透人心,以利導之,方能使人,確實可謂行商之法,與薛家,亦是成家之法。”
“蓉哥兒既然如此能為,此前一計,不知能否詳細教我。”
說著揮了揮手,同喜香菱同丫鬟退了出去,薛姨媽臉色稍變,但也未加阻止。
“鶯兒,小心別讓人靠近了。”
“是,小姐。”
寶釵將門窗開啟,薛姨媽才舒了一口氣,看了鶯兒她們退遠,這才向著賈蓉道:“還請蓉哥兒教我們。”
賈蓉嘆了口氣:“聽聞當日毆打之後,已打得稀爛,抬回家去三日方死?”
“是如此。”
“聽說兩家拿住了柺子,也打了個臭死?”
“是如此。”
賈蓉這才道:“兩家打了柺子臭死,柺子卻活著,薛家和馮家衝突,卻只將主子打稀爛,抬回家去後三日死了。薛世叔本不欲將人打死,雖喝著一起打,卻留了手,要真欲打死了,則當時或當夜必不能活。”
“此薛叔叔不殺馮淵,馮淵卻因此事而死。薛叔叔此罪乃故意殺人未遂罪,亦稱故意傷害致人重傷致死罪,後者尤有疑慮,此二者皆非殺人之罪。”
“殺人之罪既無,不過徒刑以及耗費燒埋銀等。”
“此事之要,需薛家翻案,應天府重審,打點諸事,消去殺人罪,當今羽朝存留養親制度以及贖刑,薛叔叔當無礙。”
賈蓉說完,輕輕的吐了一口氣。
薛蟠這事,放在前世,必然比羽朝的罪責輕多了,只是有期徒刑是免不了的。
如今只要運作好,就真的沒事了。
而賈蓉之後的計劃中,必然還會為這個洗脫之計獻上佐證,卻也不能不為。
薛寶釵沉吟片刻,才道:“謝過蓉哥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