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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生考不上大學的、考不進單位的,統統要去上山下鄉。人們對於多年前那場已經成為過去的“運動”仍心有餘悸,一時間人心惶惶,許多家長開始計劃孩子的安排,學習成績拔尖的也好,成績一般的也罷,大多家長都做了二手準備。
晨曦的母親不知道聽誰說,全市各單位今年的招工是最後一批,之後的四年內不再面向社會招工。於是,在母親的安排下,高中尚未畢業的晨曦,在高考前參加了母親單位的招工考試。
1990年,初春。坐在屬於自己的宿舍,晨曦心裡有種由然而生的舒坦。雖然對於放棄了高考,晨曦仍然有種揮之不去的沉鬱,但是終於獨立了,好歹也有工資養活自己,可以不用天天看著母親不耐煩的陰沉面孔不是嗎?我能行的,晨曦在心裡安慰自己。
晨曦住的女工宿舍離大哥的男工宿舍很近,只要下一道幾十級的臺階就到了。大哥其實不是晨曦的親大哥。大哥的父親早逝、母親在鄉下,他從小就跟著大他十幾歲的二姐、二姐夫在城裡讀書,因為大哥的姐夫和晨曦的父親經常一起外出釣魚,兩家往來比較多,因此晨曦很早就認識大哥。晨曦叫大哥的姐夫叔叔,卻叫他哥。這是大哥要求的,要叫哥哥,他說叫叔叔會把他叫老的。“我只是大你幾歲,你別把我叫成老頭子。”這是晨曦第一次叫大哥叔叔時,大哥的抗議。
從家裡搬出來住宿舍,其實大哥一直不贊同,大哥的理由是:“你太小,一個人在外面生活容易吃虧。”晨曦堅持要搬。母親對於她的搬離沒有任何表示,只有父親在她出門的那刻吼了句:“你要搬出去就別回來。”
因為住宿舍的關係,晨曦和劉依會經常在食堂或是宿舍的過道上相遇,偶爾晨曦週末去大哥宿舍做飯改善生活,大哥會叫和他一樣,父母不在身邊的馮兵一起吃飯,這時劉依也會跟著一起來,於是晨曦和劉依漸漸的開始熟了。
慢慢的,晨曦瞭解到:馮兵今年二十三歲,父母前幾年調去長沙的總廠了,他一個人留在了這個當初父輩們來援建的分廠,後來認識了年僅十六,孤身一人從大山裡來投靠叔叔,在單位當臨時工的劉依。馮兵被劉依的楚楚可憐迷住了,而劉依也被馮兵清醒時的翩翩風度和幽默吸引。劉依十八歲那年,叔叔去了長沙的總廠,而劉依因為馮兵留了下來,就此開始了他們的同居生活。
就象大哥那天介紹過的,馮兵的確有幾分才氣,在單位也算得上個“名人”,他出名不僅是因為那些領導的彙報材料都出自於他的手,也不僅是他的“國標王子”的綽號,而更多的是因為他的醉酒鬧事。
用劉依的話說,馮兵的醉酒是懷才不遇的痛苦需要宣洩。
而馮兵說,懷才不比懷孕,懷孕的人肚子一天比一天顯眼,人家想不知道都不可能。而懷才,肚子並不會因累積的墨水而日漸凸顯,引來人們的行注目禮,所以那些墨水除了變成講稿,在完成它的“光榮的使命”後,被扔進廢紙簍裡之外,就只有懷著它的人才知道,它沉積在肚子裡有多重的份量。
“所以,我想喝上一肚子的酒,看看能不能讓它一次性的噴湧而出,讓那些視而不見的人瞧瞧,我馮兵有多少墨水。”馮兵在一次酒後如是說。
公平的說,馮兵沒醉的時候對劉依不錯。他會溫柔的牽著劉依的手在黃昏裡散步,心情好時還會細心的幫劉依梳理那一頭黑亮的長髮,辮子尾稍上那些每天不同的蝴蝶結都是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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