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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快樂地唱起了歌,沒有聽過的歌曲,只是想到了就唱出來了:“感謝你給我自由,讓我自由飛翔,今後就讓我好好生活。”
裴多菲的《自由與愛情》中寫到: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現在想想,不就是對現在的生活最真實的寫照嗎?
想到這裡,魚也烤好了,有點糊了,算了,現在能吃到這樣的魚就不錯了,他小心翼翼地吃上一口,沒什麼味道,繼續小心翼翼地吃著,河裡的小魚刺特此多,他可是受過被刺卡到的苦,即便如此,他也只能選擇吃魚,目前能吃的只有魚了,再害怕也不能讓自己被活活餓死。
魚烤爛了,他倒也不介意,只管吃自己的,吃完了就隨便整理一下,看得過去就行,整理好了,便做好準備出去找工作了。
他背後隱藏起來的人,將這一切告訴了東方驊,告訴東方驊的還有那首歌和那首詩。
東方驊得知了這一切,淡淡地嘆了口氣,李子明,這真的是你想要的生活嗎?為什麼作為一個皇帝,竟然連心愛的人都守不住,哪怕他是個男人,當初李子明假裝太監,不就是為了能夠在一起嗎?現在醒了,卻要拋棄他,李子明,你好狠的心啊!
便對侍衛說:“林華,繼續守著他,不要讓他離開你的視線,不到萬不得已不要現身,你不要管他是身邊有什麼人,只用將他拖回來就行了。”
現在只能這樣了嗎?他倒要看看李子明可以撐到什麼時候,什麼時候會服輸。
林華鏗鏘有力地回答著:“是!”
林華離開,東方驊強忍著心中的不悅,似乎等李子明回來,便要撕碎他一般。
而那個讓東方驊生氣的人已經找到了了工作,在一家客棧做小二,這個工作他做過,剛從大學畢業時,找不到工作,就是在酒店做服務員,後來託朋友的福,在一家健身房做事,就慢慢成為教練。
客棧裡包吃包住,也不至於露宿街頭,同事們也很好相處,聽說來到這裡做事,就沒人會想過離開。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個很讓人惱火的事情,一個身著錦衣,卻沒素質的四十多的男人看中了他,非要他陪酒,雖說他以前經常和哥們一起出群喝酒,可是他現在這個樣子,根本就不可能喝酒,也不知道身體原來的主人喝了多少酒,酒,哪會知道能喝多少酒,可是那個人卻非要拿客棧裡所有人的性命威脅他。
既然如此,那他就喝吧!一杯接著一杯,一會就半醉半醒了。
“小子,你喝醉的樣子可真迷人,不如跟爺走,爺帶你吃香的,喝辣的,保你要什麼有什麼。”說完就色迷迷地看著他。
“放屁,你沒資格!”他很生氣,他不是鴨子啊!為什麼一個個都抓著他不放。
那個男人召集了一堆打手,他只好使出經典的醉拳,他的招式還可以,但是身體不好,漸漸地敗下陣來,但是他一直強撐著。
第3章 不作也會死
那個男人非常不滿地對打手說:”沒用的東西,這樣都不能讓他服軟。”
他又對李小毛說:“你小子還真的挺有骨氣的,能被爺看中是你的榮幸,爺真的不忍心看你的一張好臉被打傷,打傷就真的可惜了。”
李小毛擦掉嘴上的血,對著那個人就是一口水:“我呸!我連死都不怕,我還有什麼好害怕的,別看我這樣,可是也有不少人要我的命,我得罪過的人,隨便說出一個人,你都惹不起,不然你以為我年紀輕輕,身子怎會這般虛弱,我就是從小太好鬥了,下至平民百姓,上至王公貴族都有人被我欺負過。”
李小毛實在是太累了,他在拖延時間來恢復一點體力,藉著微風,讓自己清醒一點。
那個人聽不下去了,說:“這與我又何關係,要麼規規矩矩地和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