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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刑,這個大滿貫會不會讓其產生我們監獄執法者對涉黑犯罪從嚴懲處的認識?會不會由此而背上思想包袱不利於以後的改造?我認為這些都是應該考慮的,所以我建議應重新考慮任重的減刑幅度。”
楊亮介面道:“任重一年前因私藏手機並誣陷警官受到禁閉處罰,表現很差勁,我認為給他個大滿貫正合適。”
剛發言的那警官道:“我們幹管教的整天面對的就是罪犯,罪犯是誰呀?是犯過這樣或那樣錯誤的人,如果他們都那樣中規中矩還會犯罪嗎?所以,作為管教最大的美德是寬容!既然今天重提任重誣陷警官一事,那麼我再加一句,如果給任重個大滿貫,那麼罪犯中有沒人會說警官在挾嫌報復?”
楊亮針鋒相對,有些激動:“什麼是報復?罪犯減刑幅度大致都有個框架,我們雖有具體操作的權利,但還必須以罪犯的具體改造表現為依據,任重減為有期徒刑二十年是有法律依據的,再說我們現在是在研究,還不宜給人扣什麼帽子!”
溫道明見兩人劍拔弩張的樣子,用打圓場的態度接道:“好了,我說幾句。有關罪犯減刑的法律規定只有最高刑和最低刑這樣一個粗略的標準,最高與最低之間是有很大彈性的。有人說這一彈性是我國法律不夠科學和嚴謹的表現,可是我卻認為這一點正是我國法律的科學和嚴謹之處,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就是把罪犯減刑最高和最低刑之間差距的自由裁量權交給了我們一線的管教者手中,這是最為科學的,因為再也沒有人比我們更瞭解他們的改造情況,從科學的角度說知情權就是決定權,決定權取決於知情權。所以,我們在使用決定權時應充分考慮各種情況,監獄執法的性質是懲罰人和改造人相結合的特殊性質,這一特殊性就決定我們在執法過程中要兼顧法律的嚴肅性和罪犯的可承受性,因為罪犯只有在能承受刑罰的前提下才能接受改造近而改造成好人。由此,我認為對於罪犯減刑問題應從兩方面作出考慮。具體到罪犯任重的減刑上,我建議既不能按最高刑二十年也不能按最低刑十六年向上呈報,應該折衷一下,十八年怎麼樣?”
韓式第一舉手:“我同意溫道明同志的意見,他剛才的話我們都應該考慮,國家把執法權交給我們的同時也把改造罪犯的任務交給了我們,我認為只要不是死不悔改又充分暴露了這種思想的罪犯,我們都要給以希望,我們這一系統向來以做挽救人的工作而自詡,但我覺得世界上沒有誰能挽救一個看不到希望的人。”他的話戛然而止,靜靜地望著大家。
辦公室內靜了片刻,溫道明帶頭鼓掌。掌聲停下後,一個一個的舉手同意任重的減刑幅度。楊亮最後一個也舉起手來。
正文 第十一章 4 5
更新時間:2010…7…29 14:00:34 本章字數: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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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陽監獄,白天。
監獄親情會餐廳裡,幾十張餐桌上坐滿了會餐的罪犯與家屬。任重和於舒舒坐在其中的一桌上,桌上擺了十幾個菜。任重低頭津津有味吃著,很香甜。於舒舒看著他吃,很滿足。任重把一隻蝦塞進了嘴裡,抬頭看她:“你吃啊?買了這麼多隻能用肚子往回帶,好歹你也幫著消滅點,來你吃這個。”一盤大蝦放在於舒舒的手邊。
於舒舒拿著筷子卻不夾菜,目不轉睛地望著他,低聲說:“十八年。”
任重低頭吃著,邊吃邊說:“為難了吧?”
於舒舒無言。
任重抬頭:“我昨天剛知道十八年,今天你就來了,看來你費了不少心思,知道的也不少啊!”
於舒舒四處望了望,低聲說:“減刑材料呈報到科室還能減下來一年,我現在正在走監獄和法院,最終減成十六年不成問題。”
任重笑容滿面,輕聲道:“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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