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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部分(第1/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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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不通。

如今,她已經佔盡了家業;我一個無依無靠的小女孩,到底能礙著她什麼,以致於處處針對我?

這個疑惑放在心裡許久,

直到有一年年末堂姐回孃家省親,藉故將我叫到堂叔家才得以解開。

原來,是因為我的婚事。

大漢崇尚早婚,法律規定女子過齡不嫁,是要追究父母家族責任的,還要課以罰金。

我很難嫁嗎?

當然不是。

華夏大地上的人口比例永遠男大於女。所以,從來只有娶不起妻的男人,絕沒嫁不出去的閨女。

而且按照風俗和律法,嫁女兒的一方還能到手一筆聘金。

這就奇怪了,繼母還在為什麼惱火呢?

經過宗親們的解釋,我終於搞清楚了:問題的癥結在於——嫁妝。

我並沒多少姿色,本就談不上搶手;

又因為幼年失母,父親的不重視,未能如那些得寵的女兒一般有機會學習才藝,接受良好的教育。

再加上父親與嫡親的阿兄都沒了,家裡是沒血緣關係的繼母當家。所以,肯要我的人家必定不願付出高額的彩禮。而我們家族,對嫁女兒的陪嫁數額是有規定的;只許比規定的數目多,不許比規定的少。

於是對繼母而言,

我就成了個必然會影響她荷包飽滿程度的——賠錢貨。

說實話,

若繼母能完全做主的話,

為了省錢或者賺錢,多半會把我送給孃家的鰥夫當填房,或者嫁給外頭的有錢老男人當小妾。

可惜,她不能!

大漢地方官的職責中有一項內容是‘官媒’,專門監督地方上的婚姻狀況。

這當然不是說漢朝的官吏會隨意插手百姓的家務事,到處地亂點鴛鴦譜;而是指在某些不正常的情況下,地方官有義務強力介入,以維護華夏的公序良俗:比如:超齡的未婚女子,就會被地方官們強行許配嫁掉;當然,官府會免費提供些陪嫁。

還有些別的特殊狀況,官員也會干涉。

比如我這類失去雙親又沒同胞兄弟、在後母眼皮子底下討生活的孤女的婚事,就必須上報到縣裡,由縣官派人來核定婚姻是否恰當——這也是官家對孤兒們的一種保護吧!

所以,我非但是個賠錢貨,還是個甩不掉的包袱——繼母即使可以打通族裡的關節,也不可能將影響力延伸到官場上去。

知道這些,我稍微安了點心。不管怎麼說,我不用擔心後母會把我嫁給傻子、殘廢或土埋進半截的臭老頭了。

然而,我高興得太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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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繼母將我叫去正屋,

然後用一種狐狸看小雞崽的虛假笑容向我恭喜:說我馬上就要遠走高飛,去領略一番帝都的繁華,見識一把大漢皇城的巍峨壯麗啦!能伺候皇室可是無比的福氣,無上的榮耀,這可比單純嫁人有意義多了。如果運氣好的話,當上女官,也算為梁家光宗耀祖了。

收拾收拾吧,官府的車三天後就來接人,

我頓時懵了!

原來那年縣裡正在徵選宮女。

本來,以我的容貌和商家出身是絕對不可能選上的。但繼母讓她孃家的姨表兄弟出面,賄賂了具體操持此事的小吏,成功將我的名字報上去了。

送我進宮,

繼母非但可以省下可觀的嫁妝,還能反手掙進一筆不小的安家費——皇室給每個宮女的家庭提供若干錢帛,作為骨肉分離的補償。

沒人能阻止;

家族不能,也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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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書中大反派回不去之後愛你成殤來生緣我騙室友說他小壞壞我騙室友說他上了我 作者:小香驢登基前七天九英雄冒險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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