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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還吵,手機鈴聲、記者的報道、外頭粉絲“XXXX我愛你,就象老鼠愛大米”之類的齊聲口號――總之,人聲鼎沸,鬧哄哄地跟個菜市場似的。審判長的槌子連敲N次,法警出動又制止了N次,才總算開了庭。
開庭了。
先是簡單的庭審前奏,起立、書記員宣讀法庭記律,審判長詢問核實雙方身份職業,告知雙方訴訟權利義務,宣佈案由及原告訴訟請求,等等。原告――當然就是我,訴訟請求主要有三點,這也是在之前遞交法院的訴狀裡寫明瞭的:一、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二、請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權,並向原告賠償因其侵權行為造成原告的經濟損失;三、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這個訴狀,我是在網上找了幾個案例對比著寫的,訴訟請求這塊其實我想說的只有第二條,就是讓被告林曼琴賠錢。其他的無所謂,賠禮道歉那些個虛的我也用不上,就算放她一條生路好了。可是我看人家那訴訟請求都有N多條,我這就一條太單了,也太顯著我這人財迷。於是就按人家那個估摸差不離地加了兩條,好歹也讓這玩藝看上去專業點。
第25章 最牛的出庭(2)
然後就是法庭調查,雙方當事人陳述出示證據什麼的。
證據這玩意,我還真沒多少,其實我覺得根本不需要什麼證據――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再說了,我寫的東西我沒證據,她偷我的倒能整出證據來啦?還反了她!林曼琴這不整個一典型大波無腦嗎?別看她電話裡裝沒事人一樣,指不定心裡多害怕呢。以俺這口才,待會衝上前去拎起她質問幾句她立馬就得給我蔫菜玩完。
想到這裡,我抬頭看了一眼坐對面的林曼琴。
自從進入法庭,我就端著一副趾高氣揚、志在必得的架子――當然了,這個形象是我早幾天前就設計好的。我是原告,我是受害者,我光明磊落我心底無私我肯定要有一個壓倒性的氣概啊,就是那種大無畏的姿態――讓被告、小偷、侵權者躲在陰暗的角落裡發抖吧!
相反,看到林曼琴,我就知道她完了。雖然她倒沒有發抖什麼的,不過臉色蒼白、眼圈發紅,一看就是做了虧心事。呵呵,名不正言不順啊她,氣勢肯定就弱。
不過看到林曼琴一副楚楚可憐的模樣,我又有點心軟。當然,她承認就行了,我也就不追究其他什麼責任了。黨的政策不是說過,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嗎?就算她一時利令智昏,只要知錯能改,也不要把人一棍子打死嘛,這樣也能顯示出咱寬宏大量的本性、恢宏遼闊的心胸――特別是當著這麼多美女(當然,FANS們的素質良莠不齊,其中也有恐龍級別,這個倒是沒有辦法控制,汗!),還有這麼多記者媒體的面,建立一個優秀而正面的形象相當重要,一定要注意保持好自己的風度。
當然,熟歸熟,錢是一定要賠,這是最起碼的,沒什麼好商量。
我掃視一眼下面的旁聽席,那些記者們寫的寫拍的拍貌似每個人都很忙,我開始考慮等會勝訴出庭,應該在那些伸過來的話筒前說些什麼。這個可得想好了,說的話要把我這個富有才華、很有真情的特點體現出來,適當的地方還要幽上一默。
我又看著蘇靜美,她坐的位置距離我才幾步之遙,這麼近的距離,這麼一絕色佳人,視線實在沒辦法繞開。我可以很清楚地觀察到她的一舉一動。當然事實上來說,從坐下起她就一直沒動過,保持著一個固定的姿勢,象個冰雕美人。我很想了解下當她知道我的真實身份(什麼真實身份?還007啊?不過就寫了本書嘛!汗!)後她的想法。會不會還是那種眼高於頂,目中無人的樣子?這個問題,有點意思。
很快庭審進入到法庭辯論的階段。
這是我期待已久的時刻。這一塊我考慮得比較周詳,首先我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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