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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雯雯,以後去了城裡上初中,一定要認認真真的,不要和城裡的那些孩子混在一起。”
我點了個頭,爸爸說什麼是什麼。
“還有,你在學校,和一個女同學一定要搞好關係。”
我望了望面前來往的車輛,點點頭,“那女生叫什麼啊?是我們村上的嗎?”
爸爸低了頭,跟我道:“叫沈思琪。雯雯,沈思琪脾氣再大,你也要和她玩,知道了嗎?”
我低頭咬完最後一口玉米,悶悶道:“恩,我知道了。”
後來,我在小姨和姨夫的帶領下,滿腦子心思得來f中上學了。
整理好宿舍,走到f中初一a班的門口,姨夫將我拉到後窗,指著教室前排一個長髮的女孩,跟我說:“雯雯,以後好好和那個女生玩,知道了嗎?”
我默默得應了。
姨夫點點頭,開著他老闆的車,帶上小姨走了。
我一進班,就瞧見那個叫沈思琪的女生。她長得很好看。齊肩的秀髮看上去就很軟,一雙大眼睛更是漂亮得讓人羨慕。漂亮的紅裙穿在她身上,讓我感覺她是個公主。
我有點拘謹,甚至有點害怕得從她身邊走過。
她身邊已經圍坐了一群男生女生,左一個“思琪”,右一個“美女”。我腦子裡瞬間就有了一個說辭,那個說辭是:爸爸和姨夫只讓我和她玩,沒讓我做她同桌。她身邊已經有很多人了,不在乎少我一個。
我這麼想著,也就移動腳步坐到了她後排的後排。
我坐下的剎那,才意識到一個問題:無論我坐哪,和這些市裡的學生們一起,我都明顯的“格格不入”。
尤其是旁邊一組並排的那三個男生,中間一個穿藍衫的男生,長得比《藍色生死戀》上面那個少年俊熙還要帥。我看了他一眼,不自覺得又側頭看他第二眼。
他一直低頭看書,嶄新的代數書已經翻閱了一半。
我想,他應該和沈思琪坐一起。兩個人坐一起才會顯得特別賞心悅目。
第94章 再見本巴恩斯
方之收拾好書包,從我家走的時候,我還在角落裡滿臉抑鬱得站著。
老媽當著我的面,將幾個我一直嘴饞的綠橙塞到了方之書包裡。
吃完晚飯就開車出去的老爸回來了,風塵僕僕得走進客廳,鞋都來不及換。右手捧著一盒東西,開心得遞給方之,笑道:“方之,來,快試試,不合腳我趕緊拿去換。”
寶哥果斷眼紅得看著一雙防滑防脫膠、suede面料、有著完美抱腳結構的adidassc籃球鞋從鞋盒裡掏了出來。
要知道,籃球鞋可是寶哥的最愛啊。
我看著也有點眼紅,這款籃球鞋全市都沒幾家在賣。一千八的高價,連專業籃球運動員都未必捨得買。而且,2000年之前,誰高興買一雙貴得離譜的運動鞋?老爸為了獎勵方之,真是花血本了~~
方之忽視旁邊存在的兩隻“兔子”,安然愜意得試著他的新鞋。
看著他繫著鞋帶,在我家客廳地板上一蹦一跳、來回摩擦著,我的耳畔自然想起了重生前聽來的神曲:
我的滑板鞋時尚時尚最時尚,
回家的路上我情不自禁
摩擦摩擦
在這光滑的地上摩擦
一步兩步一步兩步一步一步似爪牙
似魔鬼的步伐似魔鬼的步伐似魔鬼的步伐
方之在我腦補的音樂聲中穿戴好鞋,大小正好,前不擠後不凸的,說了聲“謝謝叔”。
老爸高興得連“嗯”了兩聲,搞得好像是方之買了鞋給他一樣。
我索性閉了眼,瞧也不瞧方之那得意樣。
寶哥也板著臉上了樓,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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