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1/4 頁)
在李磊自滅家門後,他一個朋友不相信兇手會是李磊,因為在這個朋友的眼裡,這個李磊給他的印象就是一個孝順的人,一個對父母孝順的會做出刀刃父母的事情嗎?不光是這個朋友,在旁人的眼裡,他的家庭也是和睦的,這裡的和睦不光指他和妻子倆人的關係,也包括他和父母的關係吧。
而偏偏兇手是李磊。
對這我們也不要感到奇怪。我在上面已分析了,人是自私的,當一個人從自己的角度考慮,若認為眼前的某些事已和自己的個人利益掛上鉤,那麼他靈魂裡的其他東西全部會給他腦子裡的這個念頭讓路。這就是李磊要殺人的動機,這個動機只有是他家的那筆拆遷款了。在這個社會上,在我們的生活裡,再沒有比金錢這個東西對我們更有影響力了。不管我們是否認為鬼能通神這句話是否是真理,但無可否認的是我們在一生中受錢的影響是巨大的,可以說我們的利益完全與金錢掛鉤;假如把別的利益與金錢劃上符號,那麼金錢就完全等同於我們的利益了。特別是面對那數額巨大的金錢,對我們的誘惑是相當大的,在這時世上有幾個人面對它而不動心呢?假如人不是受法律與道德的約束,我們更是經不起這種誘惑,因它們的約束而使我們的靈魂受到一種鉗制。而對於這種鉗制我們大多數人心裡都有數,而有的人還要去以身試法,這又是一個問題了,有的人存僥倖心裡,以為會躲過為自己所做的事要承擔的懲罰,還有些人以身試法的人說起來你也許不相信:雖他有意識但意識是意識,嚴重的後果沒有真正的落在他身上也就使他對這種懲罰不會有身有體會的感覺,經至他冒昧地去做他意識裡想做的事了。
肉本與靈魂一
李磊就屬於我所說的後一種人。他為什麼要殺妻子我要到後面去分析,因為這屬於夫妻關係的感情,沒有血緣的夫妻感情更易破碎,我在後面不但要分析他殺妻子的動機,我還要從更高的角度來分析人類的男女關係,在這裡就不用多說了。還是接著來看李磊吧,他在被抓後說了一句話:“我是多麼傻啊!”
對於殺人犯的他來說,被抓後等著他的是法律的制裁,李磊的命運在他殺人時就已決定了。
李磊的這個殺人犯不同的是不光他殺的是自己的親人,還有一點他有錢,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呢?是我在前面所說他在鉅額的拆遷款面前因他自私而使他的貪婪與殺心佔了上風,把他的與家人的親情擠到一邊去了。這個在殺人過程中頭腦如此冷靜的殺手,有沒有考慮自己為了得到錢而最終喪失他本應該得到的他那本份的一筆錢?
回答是肯定的,他沒有想到這點。但他知道這樣做的後果,而後果只是後果,就與我所說,沒有到的後果還處在想象中,一點都不現實。而李磊等自己殺了親人後,被抓也就是手銬已把他銬住,那冰涼的手銬確實銬在他的手腕子上,這時,後果對他真正意味著什麼了。我做這種分析也有其根據的,李磊在殺人後往深圳跑,之後他又往海南去,這個人一路上使用的還是他身份證。他在跑的過程中就說明了他這個人是什麼樣的人,第一他知道跑,這是每個犯罪分子在犯罪時的意識行為,第二他在跑的過程中還使用自己的證件,這說明什麼呢?對於許多人來說,以為他沒有反偵查能力,這只是從警方站在犯罪分子的角度來分析;而我認為,就與我所說,他有意識後果而那後果還沒有來到時他又不知後果是什麼。這跟他殺妻子妹妹以及父母時一樣,他想得到那筆鉅額拆遷款而動了殺機,在動殺機時他想到後果,後果對於他來說還是將來的事情,那就是空白;他逃跑而在逃跑途中使用自己的身份證與他刀刃親人時的心裡過程一模一樣,沒有一點變化。
我對李磊的這點分析相當自信,我認為自己分析得很正確的。從這點來看許多做了不該做的事情的人,之後才知道所做事情應有的後果,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