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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再向東海岸,直抵阿伯丁。他現在依舊可以在格拉斯哥下車。當然,他不能在車站下車,但他可以在站前或站後跳車。不過,那樣做存在著危險。列車肯定會在利物浦和格拉斯哥之間的小站停車,而費伯便可能在那些地方被發現。不成,他得儘快下車,另尋交通工具。
理想的地點該是在某個村鎮之外的一段僻靜的支路上。那地方必須僻靜,因為他不能讓人看見從煤廂上跳下;但又必須離住宅區不遠,這樣他才能偷到衣服和汽車。而且還應該在上坡地段,列車在這種情況下會放慢速度,便於他跳車。
目前車速大約是一小時四十英里。費伯仰臥在煤上等候著。他由於怕被發現,不能時時看著經過的鄉野。他決定每當列車減速時向外窺視一下,其餘時間就躺著不動。
過了一會兒,他發現自己躺著並不舒服,還是昏昏欲睡。他改換了一下姿勢,用雙肘撐著頭部,這樣,萬一真的睡著,雙肘就會撐不住,讓他一下驚醒。
列車加快了速度。在倫敦和利物浦之間,列車好像停得多,走得少。此時,列車噴著蒸汽,在田野上馳騁。天開始下雨,讓他益發難受,冰冷的連綿細雨淋透他的衣服,似乎要在他的肌膚上結冰。他更有理由趕緊下車了,不然的話,沒等到達格拉斯哥,他就會死於非命。
列車高速行駛了半小時之後,他禁不住想殺掉機組人員,讓車停下來了。這時一個發自鐵路訊號所的停車訊號救了他們的命。列車一剎車,猛地慢了下來,逐漸減速。費伯猜想,鐵軌上大概有減速限制。他向外看去,四周都是田野。他看出了減速的原因‐‐他們正接近一個岔道,訊號要他們停駛。
列車停下不動,費伯待在煤廂裡。五分鐘之後,列車重新啟動。費伯爬上車幫,在邊上趴了一會兒,便跳了下去。
他落到路基上,面朝下伏在蔓生的葦草上。當不再聽到列車的響動時,他便站起身來。附近唯一的文明標誌是那個鐵路訊號箱和一座負責操控鐵路訊號的兩層木樓,樓上是裝有大窗的控制室,底層有扇門,樓梯在屋外;另一側是一條通向遠方的煤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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