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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地了。
我覺得對我個人來說。管他什麼市長局長地。高空再牛逼關我個鳥事啊。他又不可能提拔我。我們這種小人物。上面怎麼交待。我們就怎麼做。混口飯吃而已。但是。稍微往深處想一想。我又覺得心裡總有一陣一陣地寒意——如果我一直待在檔案股。得過且過混吃等死應該是沒問題地。但是現在我已經被林森拉上了船。這條船地沉浮。和我可以說是息息相關。我現在有了十來號人。還可以有點簽單地權利。但是這些東西在楚局高空那樣地人手裡根本屁都不是。
也許什麼時候,別人突然反過手來,“啪”的一下就把我們拍死了,而且怎麼死的我們都不知道。說不定,死之前都還在為別人賣命呢。
這就是為什麼我當上這個小隊長之後一點都沒有真正高興過的原因,從本能上,我就很恐懼這樣的生活。和李莎的生活比起來,這樣的生活貌似是在陽光下,而且要平靜得多,可是和他們那種你死我活的生存法則比較起來,我覺得我這種生活既沒有邊,又沒有譜。如果我永遠都渾渾噩噩,想要混吃等死,也許有一天。我就會混到號子裡去。誰說得清楚呢?
說不定,今晚過後我就有機會進去。我說了,我現在和李莎搭夥做的事情,不但違紀,而且違法。如果最後出現什麼不可預料的結果,我被高空的兄弟逮到。又找不到可以交待得過去的理由地話,也許明天肖就可以去探監了。那時候,除了告訴她可以考慮一下那隻海龜之外,我恐怕也找不到別的話跟她說了。
那麼,現在把李莎一個人丟在這裡,不去管她的死活呢?毫無疑問,這對我要好得多。我不用再面對那些級賽亞人一樣的殺手,更不用考慮萬一警隊的同仁圍上來時,我要不要向他們開槍。我不知道我現在到底是怎麼了。我做了很多我原本根本不會做的事情。我這樣幫李莎有好處嗎?答案是否定地。佔她的便宜嗎?嗯,她可不像肖那麼傻,我就看到了一眼。都捱了她的一記撩陰腿。別的就更不用說了吧。那我幹嘛還要幫她呢?為了自己的前途?前途這種事情,在我看來有點沒譜。那麼,還有什麼別的?如果是害怕受到她的威脅,趁她現在對我毫無防範的時候幹掉她不就一了百了嗎?反正她身上也有命案對吧,我是警察,我這麼做也是盡忠職守。
我可能做得出來的,所以我只能不去想這個問題。當然,我也為自己留下來找了一個很合理地理由——要是我突然開溜的話,李莎一定會翻臉幹掉我的。我總需要一個理由。不管這理由是否合理。而我始終也做不到那種絕對地理性啊。
這個世界很安靜,除了雨聲,我現在什麼也聽不到。耳機已經被我關掉了,雖然我們的頻率和高空他們不同,但是既然他們全都遮蔽了,我再用只有暴露自己的可能。我不時的用望遠鏡觀察旅館周圍的情況,也不時的觀察一下自身周圍的狀況。
時間在一分一秒的過去,旅館那邊還是什麼動靜也沒有。這好像是一場狩獵,只是。我說不清楚現在誰是獵物,誰是獵人。也許,誰最先沉不住氣的話,原本地獵人和獵物的關係就會突然生逆轉。
現在,有一件事我可以肯定,那就是我們不需要回去拿李莎的行李箱了。她身上穿的衣服就很火爆,不換也好。
我們守候了足足兩個小時,算上路上耽擱的時間,現在已經是晚上11點。城市裡的夜生活也差不多上場了。旅館那邊終於有了動靜。動靜來自外部。一輛凱迪拉克cTs…V沿著森林中的砂石路面緩緩的開進了旅館的停車場。我個人是非常欣賞凱迪拉克這個汽車品牌地,要是有人送我一輛的話。我想我一定會笑納。
但是我買不起。因為買不起,我就想象著要是李莎的ssg69一槍打爛這兩凱迪拉克的動機的話,我一定會非常的開心。肖一定會說我這種心理很變態,但是我真這麼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