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書架
首頁 > 歷史軍事 > 隆慶帝死因 > 第42章 財政支絀難(三)

第42章 財政支絀難(三)(第1/2 頁)

目錄
最新歷史軍事小說: 被女帝退婚後,我撿走了她妹妹大雍風華:從攻略王妃開始未來已定從棄子到無雙權臣我刷的短影片被萬朝古人圍觀了大明:開局撞柱,嚇壞滿朝文武回到古代成了個無賴重生三國之季漢長平侯開局一把菜刀我在亮劍當伙伕秦二世穿越到了時空隧道震驚!開局召喚漢朝皇帝圍攻三國宋騎之金戈鐵馬開局給古人直播三國殺戰國大魏王繼承三位皇嫂後,我無敵於天下大夏世子,從一介書生開始三國之我哥是張飛花豹突擊隊漢末召喚之無敵天下自爆穿越者身份

馬坤今日算是豁出去了,也不管嚴嵩怎麼示意,直接將所有事情都抖了出來,他這個戶部堂官,實在是做的太過於窩囊了,他今日也做好了罷官不做的準備了。

沒想到嘉靖聽後,靜靜的在御座上思索著,並未發怒。嚴嵩、徐階等人跪伏於地,嘉靖長久默然,才問道:“戶部所言,可確實否?”

嚴嵩作為首輔,自然得上來回話,嚴嵩說道:“王府恣意妄為,由來已久,非一日之寒,而今鹽法敗壞,諸王確實在其中獲取鉅額銀兩,可是其中事情錯綜複雜,未可輕動。”

嘉靖說道:“現在國用不足,爾等只知道開內帑以濟國用,全然不思開源節流,爾等就是這麼報答君恩的嗎?”

嘉靖指著馬坤說道:“你剛剛不是說得挺慷慨嗎?而今該怎麼做,明白回話!”

馬坤跪在地上說道:“陛下,國朝每歲用度,除田賦、折色、商稅等外,最重要的就是鹽稅了。食鹽不僅關係到國庫收入,更關係到關河寧定。”

大明的鹽法,承襲於宋元,實行的是開中法,所謂開中法,就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出榜召商。而商人則圍繞朝廷的需要,先將糧食及其他軍需物資輸送到朝廷指定的邊防衛所,以換取販鹽的專業執照“鹽引”,然後憑鹽引到朝廷指定的鹽場支鹽,最後在朝廷指定的行鹽地區銷售,透過這樣的途徑以獲取應得的利潤。

早期的開中法多是實物開中,也就是商人將等朝廷需要的物資運抵邊關,交給衛所,然後換取鹽引,用以銷售食鹽,獲取利潤。

而自從成化時起,出現了開中納糧向開中納銀轉變的趨勢,即商人直接向朝廷繳納購買鹽引的銀兩,然後買鹽銷售。弘治五年 (1492)八月,戶部尚書葉淇進一步創新開中制的實現形式,令各地召商納銀運司,類解太倉,分給各 邊,從制度上確定了開中納引銀的制度。

剛開始實行納銀開中時對政府還是對商人來說,都更為有利。從政府方面來考量,開中納銀可以使政府獲得比過去更多的利潤,從而增加了國家財政收入。從商人方面來審視,商人避遠就近,在產鹽地附近的鹽運司納銀,雖然在價格上稍微高了一點,但卻大大節省了往返邊防衛所運輸糧餉所花時間和費用, 可謂利遠大於弊。

但是食鹽重利,一向是被權貴們所覬覦的,他 們都以權勢作為後盾,處心積慮、想方設法弄到非正常途徑的鹽引,然後,高價倒賣,攫取巨利,加之朝廷為了增加財政收入,用增發以至亂髮鹽引的方式斂財,導致鹽引壅積,許多開中商人手中的鹽引難以及時兌現,開中制日趨崩壞,鹽商分化為輸粟報中的邊商和守場候支的內商。

更為要命的是私鹽的橫行。原本大明對於私鹽是嚴厲打擊的,大明律規定:守禦官吏巡獲私鹽犯人,絞;有軍器者斬,鹽貨車船馬匹沒官。常人捉獲者,賞銀一十兩。仍追究是何場分所賣,依律處斷。

明初由於對私鹽進行嚴厲打擊,同時實行恤灶政策,對灶戶的生活多方照顧,給灶戶們較高的政治待遇,灶戶雜犯死罪以上,止予杖,計日煎鹽以贖。私鹽現象還不太突出。

正是由於明初灶戶們生活上比較有保障,再加上政府的嚴格管理,使得這一時期的私鹽問題尚不突出。

但是,到了後來,由於寶鈔貶值,雜役優免多不能實行,灶戶生活貧困化,只得多產私鹽私賣以餬口。

政府定例以米麥收買餘鹽。但由於朝廷財政困難,並無充分之米麥準備。餘鹽私賣無法杜絕。鹽課折銀,灶戶只要交納銀錢就可以自由買賣私鹽,鹽不必入官倉,官府無從稽查。鹽業生產失控,私鹽氾濫。

同時,貴富豪依靠特權獲得大量鹽引,這些權貴富豪獲得鹽引以後,自己並不賣鹽,而是高價轉手賣與鹽商,掙取鉅額利潤,使正當商人的利益受

目錄
拿命玩極限運動,全網求我別作死綜武:和平飯店,開局邀月來投宿我四歲半,師兄是我大未婚夫哥哥三國:我,漢少帝令群臣以死效忠天才俱樂部全球災變:你管女兒國叫避難所?
返回頂部